離婚被告拒絕出庭的法院會缺席審判,如果夫妻關系破裂,法院會判決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調(diào)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diào)解;如果感情確實已經(jīng)破裂,調(diào)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diào)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經(jīng)多次教育仍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離婚是一種特殊的民事案件,原告必須親自出庭,被告不能委托代理人出庭,但也可以不出庭,可以缺席。
原告不到庭且無合理理由的,法院將依法駁回其訴訟請求。
被告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宣判。如果被告不舉證,不答辯,可能會有不良后果。
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在審判實踐中相當普遍。
由于夫妻長期不在一起生活,導致感情變淡,法官在解決此類案件時,大多會判決離婚。
第三十二條明確規(guī)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準予離婚。
”這種判決被稱為“缺席判決”。
缺席判決是指人民法院在依法只有一方當事人出庭審理案件后作出的判決。
根據(jù)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被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適用缺席判決的前提條件是,被告必須“經(jīng)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br/】未經(jīng)合法傳喚,即使被告人不出庭,也不能缺席判決。
這是我國法律為保障當事人的辯護權,實現(xiàn)司法程序公正而專門設置的一項法律制度。
所以,召喚是默認判斷的前提。
被告拒絕接受法院傳喚,或者被告早已失蹤,下落不明,該如何處理?法院應該如何傳喚被告進行缺席判決?
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規(guī)定: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jié)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公告送達時,應當將原因和過程記入案卷。
可見,本案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達程序來完成對被告的通知義務。一旦公告送達后60天的公告期屆滿,即使被告不出庭,法院也可以作出缺席判決。
但公告送達有嚴格的適用條件:一是有證據(jù)證明受送達人下落不明;二是沒有證據(jù)證明受送達人下落不明,但依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八條至第八十三條規(guī)定的送達方式,即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托送達、郵寄送達等方式,無法將訴訟文書送達受送達人。
雖然,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如果被告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決;然而,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對缺席判決普遍持謹慎態(tài)度。在這種情況下,法官會盡力做原告的工作,希望其撤訴。
為此,最高人民法院還專門發(fā)布了指導基層法院工作的法律適用問答:“因離婚案件必須調(diào)解,一方當事人不到庭的,法院一般應慎重對待,一般不會作出缺席判決。
但送達公告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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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對方?jīng)]來怎么辦
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原告不到庭屬于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形,可以通過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br/】被告人未到庭,屬于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形,可以缺席判決。
相關法律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
原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你也要走了嗎??同事淪落人間,不到也不錯。按照你說的實際情況,他們會被判離婚,但是夫妻之間沒必要太獨特。
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規(guī)定,“被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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