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各位朋友在生活中經(jīng)常會遇到有朋友借錢,這個時候,到底是借錢還是不借錢,借期內(nèi)的利率約定多少,是一個非常讓人頭疼的事情。
在大多數(shù)時候,我們作為出借人,反而會羞于去將利率寫入借條之中,畢竟親戚朋友開口借錢,本身就是遇到了難以解決的事情,這個時候去考慮利率反而有一種不仗義的感覺,于是就不在借條之中明確利率,或者干脆不約定利率,那么到底是模糊寫上“到期后償還本息”,還是干脆就不出現(xiàn)利息呢?
其實呀,根據(jù)我國相關法律規(guī)定,自然人之間借款對于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如果起訴時主張利息,法院一般是不予支持的,因此,對于利息條款,一定要約定地清楚明確,意志堅定,否則,后果就是法院不支持利息,所以大家在訂立借條地時候,一定要將利息寫明確,寫清楚,方便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