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權時,會有諸多的考慮,有時要考慮到社會大眾的聲音的影響,有時又要考慮原被告雙方的經濟、家庭等等的情況。
法官總是會盡量達到一種平衡,這種平衡是否有偏向,個人的立場不同,自然看法也不同。
沒辦法嘛,管它呢,但只要證據(jù)真實,對方無證據(jù)反駁,就OK啦,如果判得不理想,就上訴,再申請強制執(zhí)行,但要先申請財產保全,以防拿不到錢。
應當沒問題的,不用擔心,法官也不能亂判的。
法律不認人的
離婚案,男方在法院認識人,法官會不會因為男方在法院認識人而偏向女方?這個不會出現(xiàn)偏向女方的問題,只是可以申請有關有可能有問題的法官回避,或者管轄權異議,或者什么都不做的話,按照你說的情況,法官可能會偏向男方
不過如果法官偏向男方枉法裁判的話,可以搜集有關證據(jù)以便在二審或者再審中提交
二審中法官偏向一方怎么辦對于一審法院審理和判決不服的,可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提起上訴的一方是上訴人,一審的相對一方是被除數(shù)上訴人。
上訴人可以就法庭對證據(jù)的調查是否清楚、采信是否得當,適用法律法律是否準確,審理程序是否違法等提出異議,但不可以直接攻擊法院或法院。
但若有法官違法、違紀的直接證據(jù),也可以向同或上級法院的審判監(jiān)督部門揭發(fā)或檢舉,或向檢察院舉報,這是必須要指名道姓的。
如是對二審(終審)不服,則不能上訴了,只能審訴。
也可以向檢察院提出抗訴申請,由檢察院提起抗訴。
對違法、違紀的法官也可以向同或上級法院的審判監(jiān)督部門揭發(fā)或檢舉,或向檢察院舉報。
離婚訴訟中,第一次起訴離婚。
如果不是一方當事人存在嚴重過錯,法院一般不會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不會判決離婚。
但是另一方當事人六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法院一般會判離婚。
所以,如果一方鐵了心要離婚,那就做好離婚的打算吧,盡量在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yǎng)問題上為自己爭取利益
地方保護主義是無法根除的現(xiàn)象,這也是現(xiàn)存的社會難題,可以通過向更高一級法院訴訟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