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第六十條 訴訟代理人的權限如果變更或者解除,當事人應當書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對方當事人。
根據(jù)以上規(guī)定,民事訴訟案件中,可以對自方律師進行更換,但應當書面告知法院。
在未通知之前,訴訟代理人在原代理權限內(nèi)的行為仍有效。
無錫周斌律師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第六十條 訴訟代理人的權限如果變更或者解除,當事人應當書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對方當事人。
根據(jù)以上規(guī)定,民事訴訟案件中,可以對自方律師進行更換,但應當書面告知法院。
在未通知之前,訴訟代理人在原代理權限內(nèi)的行為仍有效。
無錫周斌律師
發(fā)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