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領取起訴狀,法院會采取郵寄或者公告的方式送達,開庭時,你不到庭而對方的證據(jù)材料充足的話,法院可以在你缺席的情況下進行判決,將來判決經(jīng)公告生效并經(jīng)對方申請強制執(zhí)行。
所以,建議積極應訴,你的消極應訴不會阻止訴訟程序的進度,如果擔心或不想出面的話,可以聘請律師進行代理。
法院通知領取起訴書的,被告應當積極配合。
如果拒不配合,法院地通過郵寄方式送達,也可能到你的居住地送達。
應當積極應訴,不應訴法院可以缺席判決并應申請人申請執(zhí)行。
當今冒充法院工作人員電話恐嚇行騙的騙子很多,首先,應當確認是不是法院來電。
民事案件由合同履行地與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院受理原告起訴立案之后,應當在5日內(nèi)將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
法院送達起訴狀副本,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
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送達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 收。
法院一般采用上門送達或者電話通知到法院領取。
確定真是被起訴了,要積極應訴,不應訴只會對自己不利。
民事案件,法院不抓人。
刑事案件才警察抓人。
檢察院的起訴書一審前會給已被抓的嫌疑人,不存在去拿;《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nèi)將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提出答辯狀。
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住所、聯(lián)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lián)系方式。
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nèi)將答辯狀副本發(fā)送原告。
要看是什么案件了,如果是一般的民事案件,法院會缺席判決;如果是必須到庭的案件,法院可能會強制拘傳到庭。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五條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擴展資料
根據(jù)我國《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精神,傳票由人民法院簽發(fā),通常適用于傳喚當事人,并應當依法先期直接送達受傳喚人。
受傳喚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傳喚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傳喚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傳喚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入的,送交代收入簽收。
參考資料來源:百科:法院傳票
【1】如果法院通知去拿傳票,當事人沒有去拿。
【2】法院會把傳票郵寄給當事人。
【3】如果當事人找不到,
法院可以公告送達傳票。
在民事訴訟及自訴刑事訴訟中,法院依法送達給原、被告雙方的傳票,是法院通知提起訴訟的原告當事人和應訴的被告當事人,于指定的時間,到人民法院參加訴訟活動的一種法律文書。
它是依法制作的,對原、被告當事人具有強制力。
該傳票一經(jīng)送達,就具有一定的法律后果。
依照法律規(guī)定,這種法律后果表現(xiàn)在,如果提起訴訟的原告,在收到法院的傳票后不到庭參加訴訟的,原告所提訴訟,按撤訴處理,也就是說,原告所提之訴訟將歸于無效;如果被告收到傳票后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也就是說,法院對被告不到庭的訴訟,將照常審理,并就原告所提交的證據(jù)進行審查,作出可能對被告不利的判決。
若有人到法院起訴你,法院將以傳票的方式知會你開庭的時間地點案由原告。
傳票一般會以郵寄形式傳達給你,有需要的話(如多次郵寄不成功)就由法院工作人員將傳票送達給你。
能去了解情況,最好還是去一下吧!
但是要是沒時間 ,可以同鄰居說一聲,讓他們代勞,也沒什么事的。
要是說不上 , 也可以先不去吧!
可以不去,但是對方可能缺席判決(也就是你不在也判決),之后執(zhí)行什么的。
如果是你必須出席的判決,那么法院會用傳票請2次,第三次法警帶家伙來拘傳。
至于你說的行政裁定書和執(zhí)行書,我估計是城管先報自己的上級,給你的行為行政裁定了。
你的執(zhí)行通知書上是哪個部門署名?
補充:
法院的執(zhí)行書是在“形式上”審查了行政裁決書合法后,就下達了。
但是“實質(zhì)上”如果被推翻了,那么執(zhí)行書就不能執(zhí)行了。
也就是說,如果你出庭并且勝訴,那么執(zhí)行書就沒用了。
你認真看看執(zhí)行書,法院應該告訴你怎么提出異議了。
如果你不執(zhí)行,同時也不出庭或?qū)Ψㄔ禾岢霎愖h,法院就會推定你“認錯”了,自然在法律上你就應該執(zhí)行。
會給你一個期限,過期還不自動履行的,法院有辦法強制執(zhí)行(扣押東西、直接銀行劃撥等)。
我覺得可能是城管覺得告那么多商戶把握不大,怕把事兒鬧大了,所以拿你先開刀……所以就你一家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