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送達到被告人手中有兩個原因:一是原告提供的被告住址信息不實,導致法院無法送達,此時如果法院也無法核實被告的住址信息,那可以公告送達,公告在《人民法院報》上,在一定時期內(nèi)會視為已經(jīng)送達,公告送達根據(jù)案件性質(zhì),一般是訴訟類的財產(chǎn)糾紛案件;二是被告下落不明導致無法送達,此時也會選擇公告送達。
被告不接受傳票,此時法官會通知被告人的成年家屬(離婚案件中互為配偶關系的除外),如成年家屬也不接收,會通知當?shù)氐拇逦瘯蚴蔷游瘯鲨b證,還有會通過錄音錄像的形式記錄送達的全過程,此為留置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