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提前通知當事人或家屬
是開庭判刑還是拘留會不會提前通知家屬第八十三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nèi),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
(三)將開庭的時間、地點在開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檢察院;
(四)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
(五)公開審判的案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
但是司法機關在拘留和逮捕時有義務通知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的家屬。
進行審理和宣判的時候一般由辯護人來通知家屬
不需要通知家屬,監(jiān)獄沒有這方面的法定義務。
一般都是服刑人員自己用書信或者親情電話之類的方式自己通知的。
如果是正常釋放(刑滿釋放)的話,也不用通知服刑人員本人,服刑人員本人對自己的釋放日期記得都很清楚。
一般出獄之前一個月,開始不理發(fā),出獄前三天,不參加勞動。
如果是減刑釋放,事先監(jiān)獄也不清楚,要等到法院裁定下來才知道。
如果服刑人員屬于未成年人,監(jiān)獄應當通知其家人按時來接人。
如果服刑人員屬于老弱病殘的、且無人照顧的,監(jiān)獄還應當與當?shù)厮痉ú块T聯(lián)系。
《監(jiān)獄法》
第三十五條 罪犯服刑期滿,監(jiān)獄應當按期釋放并發(fā)給釋放證明書。
第三十六條 罪犯釋放后,公安機關憑釋放證明書辦理戶籍登記。
第三十七條 對刑滿釋放人員,當?shù)厝嗣裾畮椭浒仓蒙睢?br/>
刑滿釋放人員喪失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yǎng)人、扶養(yǎng)人和基本生活來源的,由當?shù)厝嗣裾枰跃葷?br/>
擴展資料:
刑滿釋放人員辦理戶口流程
如果判刑時遷移、注銷戶籍的,還要憑釋放證明書辦理戶籍登記。
上戶口需要到原來戶口所在地的村委會或者居委會查一下戶口底冊,看是否被注銷。
如果注銷了就:
1、個人寫出申請,村委會或者居委會簽署意見。
2、帶上刑滿釋放證明材料和個人申請,到原來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去,按照程序辦理。
參考資料:百科-監(jiān)獄法
家屬不是訴訟參與人,人民法院是可以不通知家屬的。
不論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還是刑事案件。
法院開庭都不會通知家屬,只需要通知案件當事人即可。
下列案件需要通知家屬參加訴訟:1、對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需要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參加訴訟;2、對于刑事案件,如果受害人已經(jīng)死亡的,其近親屬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通知其近親屬參加訴訟。
通知時間為開庭三天前。
根據(jù)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在開庭前一定時間內(nèi),向人民檢察院和當事人以外的其他訴訟參與人送達的要求準時到庭的訴訟通知書。
其中應寫明案由、開庭的時間和地點,請其準時出席法庭進行何種訴訟活動等內(nèi)容。
開庭通知書至遲應在開庭3日以前送達。
法院在開庭之前,會在法庭公告欄進行公告,家屬也可以留意一下。
在傳票不能送達當事人的情況下,會通知其家屬或通過公告送達。
當可以送達當事人時,除當事人為特殊情況不能獨自出庭外,不通知當事人親屬。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
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罪犯出獄監(jiān)獄應當按期釋放罪犯并發(fā)給釋放證明書,沒有要求通知家屬的規(guī)定,家屬應該事先通過信件或親情電話方式與罪犯取得聯(lián)系。
如果服刑人員屬于未成年人,監(jiān)獄應當通知其家人按時來接人。
如果服刑人員屬于老弱病殘的、且無人照顧的,監(jiān)獄還應當與當?shù)厮痉ú块T聯(lián)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獄法》第五節(jié)釋放和安置
第三十五條 罪犯服刑期滿,監(jiān)獄應當按期釋放并發(fā)給釋放證明書。
第三十六條 罪犯釋放后,公安機關憑釋放證明書辦理戶籍登記。
第三十七條 對刑滿釋放人員,當?shù)厝嗣裾畮椭浒仓蒙睢?br/>
刑滿釋放人員喪失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yǎng)人、扶養(yǎng)人和基本生活來源的,由當?shù)厝嗣裾枰跃葷?br/>
第三十八條 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獄法》
第四節(jié) 通信、會見
第四十七條 罪犯在服刑期間可以與他人通信,但是來往信件應當經(jīng)過監(jiān)獄檢查。
監(jiān)獄發(fā)現(xiàn)有礙罪犯改造內(nèi)容的信件,可以扣留。
罪犯寫給監(jiān)獄的上級機關和司法機關的信件,不受檢查。
第四十八條 罪犯在監(jiān)獄服刑期間,按照規(guī)定,可以會見親屬、監(jiān)護人。
第四十九條 罪犯收受物品和錢款,應當經(jīng)監(jiān)獄批準、檢查。
根據(jù)中國有關法律規(guī)定,罪犯刑滿釋放,勞動改造機關要發(fā)給釋放證書。
除自愿留場(廠)和強制留場(廠)的以外,都應放回捕前戶口所在地或直系親屬所在地。
當?shù)毓矙C關憑勞動改造機關發(fā)給的釋放證書給予落戶。
除依法剝奪政治權利的外,應保證他們享有公民的一切權利。
在工作安排、就業(yè)、升學、參軍以及工資福利待遇等方面都應一視同仁。
參考資料來源:百科-刑滿釋放后安置
參考資料來源: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