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勞動仲裁階段秦某要求恢復雙方勞動關系,由該公司支付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作差額及拖欠的勞動工資均未獲得支持,后面。她向法院起訴。秦某上述訴求獲得法院判決認可而勝訴。 2019年10月12日,26歲的秦某應聘進入公司擔任業(yè)務主管職位,雙方約定試用期為三個月。不料,在2個月后,身感不適的秦某去婦幼保健院就診,被診斷為已經(jīng)懷孕,遂斷斷續(xù)續(xù)開始請假休息。豈料,公司老板娘得知秦某懷孕后,在同年12月30日單方面通知秦某不用來上班了。但秦某還是按期將醫(yī)院開具的化驗單、診斷意見書寄送給公司。 2021年1月,秦某申請勞動仲裁未獲支持,遂向法院起訴要求恢復雙方勞動合同,由該公司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及拖欠工資。法庭上,該旅行社辯稱秦某故意曠工不來上班,公司作開除處理,并且公司方認為與秦某系勞務合作關系,對秦某之訴不認可。 秦某與該公司是否建立勞動關系?秦某為證明與旅行社自2019年10月12日起建立勞動關系及任職內(nèi)容、工作清單,提供了相應的打卡記錄、第一個月的工資條、公司負責人不讓他來上班的微信通知。而公司方為證明未與秦某建立勞動關系,提供業(yè)務合作傭金流水為證。 法院認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勞動者已成為用人單位一員,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付出勞動是用人單位業(yè)務的組成部分,應認定為雙方勞動關系成立。秦某提供了上班打卡記錄、與客戶溝通的資料、客戶開發(fā)資料,屬公司對于該職務的工作組成部分,法院確認秦某與該公司間建立了勞動關系,而該公司以秦某懷孕為由解除勞動關系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且未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訂立勞動合同,遂法院判決應當恢復雙方間的勞動關系,并向秦某支付雙倍工資的及支付拖欠工資3萬余元。
如果孕期女員工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情況,用人單位違法辭退孕期員工的,該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或支付賠償金。 1、去當?shù)厝肆Y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nèi)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
女性的孕期、產(chǎn)期、哺乳期(簡稱三期)是受《勞動法》特別保護的,在這個期間的女性如果被辭退,企業(yè)會承擔比一般的違法辭退更為嚴重的后果。 這也是國家為了鼓勵生育,幫助女性平等就業(yè)的需要。至于會不會對女性就業(yè)產(chǎn)...
公司是不能辭退,女職工懷孕期間單位沒有法定事由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如單位強行辭退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系合法解除合同下支付補償金的2倍,即上述協(xié)商解除合同補償金的2倍。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42條的規(guī)定,女職工在孕期、...
一、女職工懷孕被辭退怎么辦1、孕期被解雇,是屬于違反《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雙倍經(jīng)濟補償?shù)馁r償金。即每做滿一年有兩個月工資的賠償金。2、如果孕期職工不存在法定過錯,單位是不得解除勞動關系,是可以要求單位恢復勞動關系。3、經(jīng)濟補...
用人單位在張三懷孕期間以勞動合同到期為由而將張三辭退,用人單位行為是否違法的問題。 張三認為自己在懷孕期間,用人單位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但是用人單位卻表示并非解除合同而是合同自然到期。 那么,勞動者遇到這...
一、公司解散懷孕期間如何賠償女職工從孕期開始,到產(chǎn)期,直至哺乳期結(jié)束之前,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將其解聘。但是公司解散,屬于《勞動合同法》法定的終止事由,員工的勞動合同終止,也包含孕期職工,單位支付職工補償金。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
懷孕期間可以要求調(diào)崗位嗎依據(jù)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女職工懷孕后如果原來從事的崗位是屬于禁忌從事范圍的,女職工是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調(diào)整崗位的?!杜毠趧颖Wo特別規(guī)定》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遵守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將本單位屬...
不可以,你向12333投訴《女職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第四條 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chǎn)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第七條 女職工在懷孕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guī)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在正常勞動...
筆者在近幾年的辦案過程中,遇到了大量的女職工在懷孕期間被解雇的案件。用人單位之所以要解雇懷孕員工,排除員工出現(xiàn)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解除情形,往往是因為懷孕的女職工事情比較多,產(chǎn)檢、病假、產(chǎn)假等行為都要耽誤工作時間,公司就覺得比較麻煩,況且孕婦為...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女職工在孕期、產(chǎn)期、哺乳期內(nèi),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第四條規(guī)定: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chǎn)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