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天
2020年《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第七條規(guī)定,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2020年產假最新規(guī)定
一、產假政策最新規(guī)定:
現在我國正式實施的產假標準依據是《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草案)》。
草案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并規(guī)范了相關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y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guī)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二、產假辦理
1、辦理材料:身份證、結婚證、準生證、和獨生子女證
2、辦理地點:直接咨詢公司的人事部門并辦理
3、溫馨提示:
(1);申請哺乳假需要提供出生證;
(2);《獨生子女證》應在子女出生后3個月辦理;
(3);獨生子女證全稱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
(4);按國家規(guī)定正常生產的女職工有權力享受產假、哺乳假,應視為正常出勤,任何單位個人不得苛扣其工資、福利、補貼以及考勤獎金,不影響晉級、調工資,并計算其工齡,反之則違反國家勞動法,侵害了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可到相關部門舉報并申請勞動仲裁。
產假期間單位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這個問題要分兩部分來看,若懷孕期間的員工的,有下列第三十九條情形,用人單位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不論員工是否懷孕,不用支付任何賠償金。
一、法條規(guī)定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若員工沒有上述情形,用人單位則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若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員工,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
以員工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是全部工資的平均。
上述規(guī)定可以看出,如產假期間的女職工有勞動法規(guī)定的第三十九情形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除此之外,用人單位不能與產假期間的女工解除勞動合同
本來就在雙向左轉待轉區(qū)其中一條不小心變道例外一條左轉待轉區(qū)了,違章嗎,會扣多少分要算違章的,違反了禁令標志標線,一般都是扣3分罰100元,不過要看拍下來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