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即監(jiān)督程序。
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債權人申請給付金錢和有價證券,以支付令的形式督促債務人限期履行義務的一種特殊法律程序。
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1 .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沒有其他債務糾紛;2.托付單可以送達債務人;3.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支付的款項或者證券的數額以及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
申請書應當寫明要求支付的款項或者證券的數額以及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
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債權人申請支付令后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fā)出支付令,債務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超過法定期限提出的異議無效。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支付:
1。金額不超過10000元的,每件繳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2.5%繳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繳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繳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1%繳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繳納0.9%;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支付0.8%;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繳納0.7%;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支付0.6%;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0.5%繳納。
法院不愿意接受支付令,是因為擔心債務人的抗辯權被濫用,所以一般不使用支付令。
同時,支付令的申請條件苛刻,債權人申請的動力不強。在實踐中,許多債務人為了逃避債務而隱藏自己的行蹤,這使得支付指令難以送達。
監(jiān)督程序不在法院審查范圍內,工作人員積極性不高。
支付令的優(yōu)勢使得該程序在德國、日本等大陸法系國家運行良好,德國的監(jiān)督程序使用率甚至超過80%。
與此同時,支付令在我國的使用情況并不盡如人意,法院普遍不愿意受理支付令。
1.債權人和法院擔心債務人的異議權被濫用,一般不使用支付令。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guī)定:“經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終結監(jiān)督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該條款雖然增加了對債務人異議的審查,但由于沒有明確的異議審查標準,只要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債權提出異議,不需要提交任何證據,監(jiān)督程序就可能終止。
一旦監(jiān)督程序終結,債權人之前付出的成本,包括時間、人工、費用等,將瞬間為零。
2.支付令申請條件苛刻,債權人申請動力不強。
《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二十九條規(guī)定:“債權人申請支付令,首先必須是已經到期并確定數額的金錢、匯票和其他有價證券;其次,債權人沒有對等的支付義務;第三,如果債務人在中國,下落不明,可以向債務人送達支付令;最后,債權人沒有向人民法院申請訴前保全。
"
在實踐中,許多債務人為了逃避債務而隱藏自己的行蹤,這使得支付指令難以送達。
最重要的是債權人沒有向人民法院申請訴前保全。
在這種情況下,一旦向債務人發(fā)出支付令,就會有15天的空檔期。債務人可以有足夠的時間轉移資產,逃避債務,導致支付令最終執(zhí)行困難。
3.監(jiān)督程序不在法院審查范圍,工作人員積極性不高。
自制度建立以來,監(jiān)督程序一直沒有納入法院系統(tǒng)績效考核的指標體系,監(jiān)督程序的適用率長期與法院的績效考核相脫離。如此一來,監(jiān)督程序的適用就不可避免地難以進入法院重點工作的視野,更難以成為法院推進的重點工作項目。
寫一份申請表,提交自己身份證和對方身份證復印件,提供他人欠錢的證據。
費用是訴訟費的三分之一。離婚案件被告到法院須要準備什么材料
在離婚訴訟中,你應該把身份證原件帶到法庭上。身份證原件丟失的,可攜帶臨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能證明身份的材料。
除了本人的身份證,還可以根據訴訟規(guī)定,攜帶與案件相關的證據,當庭出示,證明自己的訴訟請求或者反駁對方的訴訟請求。
例如,1。如果被告也同意離婚。
(1)提供關系確實已經破裂的證據。
(2)提供財產狀況證明,如:房產、存款、股票、國債等有價證券、家具電器、貴重物品、車輛所有權等;股權等公司投資權的歸屬;版權等知識產權的所有權;接受或繼承財產;以第三人名義持有但由夫妻出資的財產;婚前雙方的財產所有權;其他共有財產和個人財產的所有權;雙方是否有婚前或夫妻財產約定;雙方是連帶債權債務還是個人債權債務。
(3)爭奪孩子撫養(yǎng)權的證據。
比如:一方的受教育程度,相對穩(wěn)定的收入,另一方不利于孩子成長的證據等。
2。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提供雙方關系良好的證據。
工傷認定不需要向法院提起訴訟。你應該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待遇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仲裁。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申請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
(3)醫(y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yè)病診斷證明(或職業(yè)病診斷證明)。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職工的受傷程度。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齊全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根據書面告知要求補充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十九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醫(yī)療機構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xié)助。
職業(yè)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應當按照《職業(yè)病防治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對依法取得職業(yè)病診斷證明或者職業(yè)病診斷鑒定證明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而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并書面通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職工所在單位。
債務人申請破產,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書面破產申請;
(2)企業(yè)主體資格證明;
(三)企業(yè)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名單;
(4)企業(yè)職工情況及安置方案;
(5)企業(yè)虧損的書面說明,附審計報告;
(6)企業(yè)截至申請破產之日的資產清單,包括有形資產、無形資產和企業(yè)投資等。;
(七)企業(yè)在金融機構開立賬戶的詳細情況,包括審批材料、賬號、資金等。;
(8)企業(yè)債權表,載明企業(yè)債務人的名稱、住所、債務金額、發(fā)生時間及還款要求;(九)企業(yè)債務情況表,載明企業(yè)名稱、住所、債權數額和發(fā)生時間;
(十)企業(yè)涉及的擔保信息;
(11)企業(yè)發(fā)生的訴訟;
(十二)人民法院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
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債權的事實和證據;
(2)債權的性質、數額、擔保與否,并附證據;
(3)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證據。
提交上訴請求時,您需要支付上訴費
。所謂副本,就是你需要再提交幾次
申訴。直接向XX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上訴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九條規(guī)定,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沒有其他債務糾紛;
(2)托付單可以送達債務人。
比如對方寫了一張欠條,欠XXX一萬元現金,你和他沒有其他債務糾紛,你可以把支付令發(fā)給對方,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
就是你要提交欠條等證據,證明對方欠你錢等東西。
第一百九十條債權人提出申請后,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通知債權人是否受理。
第一百九十一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對債權人提供的事實和證據進行審查,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fā)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guī)定的期間內未提出異議或者未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第一百九十二條
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提出的書面異議后,裁定終結監(jiān)督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債權人可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