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的,依職權調查。
不一定。
有些事情,雙方各執(zhí)一詞的時候,或者一方提交的證據明顯證明力不足而雙方有爭議較大的時候,法院會就相關事實展開調查。
法院審理案件是根據證據和法律規(guī)定綜合認定案件的事實,然后作出處理意見的,法院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如果認為一方提供的證據不符合邏輯等那是有可能進行核實的,當然當事人也可以申請法院進行調查的,法院對證據的核實應該是強制性的。
提供證據法官不調查,是合法的。
當事人只能繼續(xù)收集證據來證明自己的主張或者觀點。
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只有在有爭議,或者法官認為存疑的情況下,法官才可能去調查。
法官不去調查,恰恰證明法官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