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你是否去領取判決書,判決書終究要生效的;除非一審判決你上訴。
;
如果你參加了庭審,法院應當會讓你簽一個送達地址確認書,到時候他們直接郵寄到這個地址就視為完成了送達。
如果沒有地址,他們可以采用公告送達的方式。
;
一旦判決生效,那么不交罰款是很難過關的,因為法院會采取強制執(zhí)行措施。
;
參考如下規(guī)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五條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以及依法不準上訴或者超過上訴期沒有上訴的判決、裁定,是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第八十六條 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第九十二條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jié)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
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jīng)過。
可以,只要不是推遲太長時間就可以,幾天內是可以的。
也可以直接告訴法院你的詳細收件地址電話,他們也可以給你寄過來的。
若有人到法院起訴你,法院將以傳票的方式知會你開庭的時間地點案由原告。
傳票一般會以郵寄形式傳達給你,有需要的話(如多次郵寄不成功)就由法院工作人員將傳票送達給你。
要看是什么案件了,如果是一般的民事案件,法院會缺席判決;如果是必須到庭的案件,法院可能會強制拘傳到庭。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五條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擴展資料
根據(jù)我國《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精神,傳票由人民法院簽發(fā),通常適用于傳喚當事人,并應當依法先期直接送達受傳喚人。
受傳喚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傳喚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傳喚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傳喚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入的,送交代收入簽收。
參考資料來源:百科:法院傳票
在民事訴訟及自訴刑事訴訟中,法院依法送達給原、被告雙方的傳票,是法院通知提起訴訟的原告當事人和應訴的被告當事人,于指定的時間,到人民法院參加訴訟活動的一種法律文書。
它是依法制作的,對原、被告當事人具有強制力。
該傳票一經(jīng)送達,就具有一定的法律后果。
依照法律規(guī)定,這種法律后果表現(xiàn)在,如果提起訴訟的原告,在收到法院的傳票后不到庭參加訴訟的,原告所提訴訟,按撤訴處理,也就是說,原告所提之訴訟將歸于無效;如果被告收到傳票后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也就是說,法院對被告不到庭的訴訟,將照常審理,并就原告所提交的證據(jù)進行審查,作出可能對被告不利的判決。
如果債務人沒有償還能力,判決生效后,法院還是要待對方有執(zhí)行能力和可執(zhí)行財產時才予以執(zhí)行。
如果不拿是否可以?
判決書還是要去領取,否則法院有幾種方式可以向你送達,也可以到你單位留置送達。
你收到判決之后,若是一審判決,你不服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
一味拒絕簽收法院的判決書,我認為這不是解決事情的好辦法。
民事審判中被告缺席,法院可以采取拘傳或者缺席審判的方式宣判。
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法院可在查明事實后缺席判決,如果由于被告缺席,導致有利于被告的證據(jù)未能舉證和質證,那么被告可能需要承擔不利的后果。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關于接到法院傳票不去的問題,有2種后果:一、拘傳拘傳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況下強制被告到庭的一種強制措施。
它針對的是必須到庭的被告。
比如訴訟標的為贍養(yǎng)、撫育、扶養(yǎng)的案件中,原被告之間具有一定親屬關系,適宜調解,如果被告不到庭就不利于案件調解進行和合理解決。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109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jīng)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規(guī)定表明,只有對必須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適用拘傳。
所以你有可能被法院拘傳。
在程序上,被拘傳被告必須是通過了兩次傳票的傳喚,也就是說,在采取拘傳之前,法院必須發(fā)兩次傳票。
正當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的事由或事實使被告無法預見和難以自行克服困難,只有沒有這些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才可以拘傳。
對被拘傳人的調查詢問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調查詢問后不得限制被拘傳人的人身自由。
在本轄區(qū)以外采取拘傳措施時,應當將被拘傳人拘傳到當?shù)胤ㄔ?,當?shù)胤ㄔ簯枰詤f(xié)助。
二、缺席判決這是在你不做任何辯護的情況下作出的判決,結果可想而知。
對于傳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傳喚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達,一定期限后,就視為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