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庭將對當事人產生不利影響。
既然法院受理了原告的訴訟,這里面肯定有法律上的道理。
開庭就是給雙方一個為自己辯護的機會,體現(xiàn)了法律的公平原則。
作為被告,你應該出席庭審,盡力維護自己的權利。
在法定條件下,如果被告缺席,法院也可以缺席審判。
所以,如果你不出庭,你就失去了為自己辯護的機會。
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審判。
想去不去,案子還是要審理,被告處于劣勢。
如果法院認為被告必須出庭,法院有權簽發(fā)拘留證。
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
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應當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
答辯中應當記錄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住所和聯(lián)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和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聯(lián)系方式。
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fā)送原告。
被告未提出答辯,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延伸信息:
起訴是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審理特定案件的行為。
刑事案件的起訴,是請求法院通過審判對被告人定罪量刑;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是要求法院通過審理追究被告人的經濟賠償責任。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_百度百科》
法院可以進行公告、缺席審理、缺席判決。
當事人放棄了申辯權利。
判決后,對方當事人可以申請執(zhí)行程序。
原告被傳票傳喚。
第一百四十五條準許不準許,由人民法院在宣告判決前裁定。
要看人民法院是什么情況決定不允許撤訴的。如果是一般民事案件,法院會作出缺席判決;如果是必須出庭的案件,法院可以強制其出庭。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原告申請撤訴的,無正當理由可以拒絕出庭。
如果你沒有收到起訴狀,法院將通過郵件或公告的方式送達。在你不出庭,對方證據材料充分的情況下,法院可以在你缺席的情況下做出判決。以后判決以公告方式生效,由對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zhí)行。
因此,建議積極應對。你的否定回答不會阻止訴訟的進展。如果你擔心或者不想出面,你可以聘請律師代表你。
不還錢被起訴的法律后果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法院判決生效后,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法院將依法查封、凍結被執(zhí)行人的財產;被執(zhí)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將被執(zhí)行人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影響被執(zhí)行人日常生活;等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