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是死刑!
這女人不簡單。1.非常善于偽裝,你根本無法把她與蛇蝎女人聯(lián)系在一起。2.心理素質非常強大。換做別的逃犯,整天會提心吊膽,草木皆兵。而她穿梭于鬧市,坐享繁華。3.毫無悔過之心,賣慘,裝無辜。就是被捕后,也拒不認罪,撇清關系,推翻前面供詞。甚至把自己描繪成富有同情心的受害者,是受法子英挾迫,不得已的從犯。4.勞的家人必須給予再教育。你看,勞的家屬表現(xiàn),令人氣忿。使勁為勞榮枝開脫罪名,搖旗吶喊。而不是真心實意面對罪惡事實,彌補罪過。
所以必須是死刑!否則不足以平民憤。只有死刑,才能彰顯法律的公正與威嚴,才能筑起社會秩序和群眾安全的籬笆!
你們覺得江西殺人案會判死刑嗎?
一定是死刑,而且是從快的。
江西命案一共造成四人死亡,一人重傷??导腋改副粴埲虤⒑?,一民村干部被殺,一民輔警在排查時遭遇車禍身亡,一名孩童重傷。社會影響相當惡劣。
嫌疑人罪惡累累2002年12月5日,曾春亮因犯盜竊罪被臺州市路橋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2009年8月8日刑滿釋放。
2013年,曾春亮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后減刑8個月,于2020年5月釋放。
也就是說其46歲的人生,18年在牢獄之中度過,是慣犯。
《刑法》第六十五條: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nèi)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即使是初犯,故意殺人三條人命,無疑都是死刑,更不要說是慣犯。
不論從案件本身造成的后果,還是法律的規(guī)定,曾春亮必死無疑。
老賴能判死刑嗎?
老賴能判死刑嗎?這怎么你怎么理解,從法律上是沒有執(zhí)行可能的性,但不排除你個人有執(zhí)行的可能性,在這一刻你就是最高權力,用一句補貼切的話你不執(zhí)行我來執(zhí)行,實際意義上就等同有了死刑邏輯上的理論,不管咋死最終結果是死了,至于什么名頭,它已經(jīng)看不到聽不到了,這里提醒一下,就已經(jīng)發(fā)生的諸多惡性案例而且不止是你本人有可能會殃及無辜,欠債還錢天經(jīng)地義,奉勸那些逃廢債不法之徒,遵循道德良知,不要挑戰(zhàn)人們的底線,趕緊履行生效判決法律義務,你不要試探試問會得到什么制裁,才能一般平安
吳謝宇會不會判死刑?
一直很關注吳謝宇弒母案,看到一個孩子把自己最親愛的母親殺害,我總是不寒而栗,身為母親,看到這樣痛心的事情,覺得這是教育最大的失敗。吳謝宇是否會被判死刑,我認為可能性極大,畢竟他存在故意殺人的犯罪事實。
一、吳謝宇弒母2016年2月14日,在福州的一所中學教職工宿舍內(nèi),一名該校的教師謝天琴被人殺死在家中,尸體包裹了100多層薄膜,死者死亡多日,據(jù)警方調(diào)查,兇人者正是她引以為傲的學業(yè)優(yōu)秀的兒子吳謝宇。
2016年2月14日,距離謝天琴被殺害已經(jīng)過去了218天,在這200多天里,他的兒子吳謝宇通過編造多種理由,從親友那騙了144萬人民幣,偽造了十多張身份證,先后到過福州、上海、北京等多地進行揮霍消耗。
2019年4月21日,吳謝宇被警方抓獲。
2020年12月24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吳謝宇弒母案。吳謝宇的爺爺及舅舅希望不要判吳謝宇死刑,吳謝宇本人也希望得到重罰,但不要判死刑。
二、為什么吳謝宇的親友諒解他?據(jù)吳謝宇的舅舅所言,他已經(jīng)諒解了這個孩子,事隔多年,他心中的仇恨已經(jīng)慢慢減弱。因為在他印象里,吳謝宇一直是一個優(yōu)秀的孩子。
看到這孩子弒殺自己的母親,我的第一感覺是是否這個孩子對母親有著深仇大恨,而且正處于叛逆期呢?
恰恰相反,吳謝宇從小就是大人眼中的那個完美的孩子,聽話,乖巧,有高度的自律性,學習認真,成績優(yōu)異,讀的是市里最好的中學,擔任班長,人緣很好。大學上的是北京大學,吳謝宇給親友和同學對留下極好的印象。
這些大概是常人看到的吳謝宇外在特點,也許沒有人真正了解他的心理。他的同學說吳謝宇曾經(jīng)在高中的時候追求過一個女孩子,但失敗了。這件看似簡單的小事,卻埋下了巨大的隱患。
吳謝宇的母親在同事的評價里是一個個性比較沉斂的人,她對孩子的要求極為嚴格,在丈夫死后,她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孩子身上,或許對孩子的要求過于嚴格,才造成了孩子把所有的叛逆都隱藏起來,變成以后的一種無形的殺傷力。
吳謝宇弒母后,親友諒解大約是因為其母已去世,吳家只剩他這一獨苗,所以希望他不判死刑。
三、法律對事不對人我認為吳謝宇應該判死刑,是因為他存在著明顯的故意殺人的動機,在2015年6月底,吳謝宇已經(jīng)萌發(fā)出想要殺害母親的念頭,在他的印象里,他認為母親過得太抑郁了,他認為自己遭受母親的壓制太久了,只有殺了母親,才能夠在精神上長大,成為真正的男子漢。
于是他上網(wǎng)購買了殺害母親所需要的工具,7月12日,他趁母親彎腰穿鞋的期間,用啞鈴重擊母親的頭部,把母親兇害后,他又上網(wǎng)買了活性炭等處理尸體的物品,甚為了躲過警方的追捕,還安裝了攝像頭等。
從他傷害母親的過程來看,他是經(jīng)過一番精心準備的,這已經(jīng)就是故意殺人的動機,而且已經(jīng)把人殺害,就構成了故意殺人的事實。
按照憲法的規(guī)定,故意殺人者就有被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殺人之后,吳謝宇還編造了多種理由騙取親友144萬元進行揮霍,從2015年7月殺人直到2019年四月被捉,三年多的時間里,他一直在四處逃亡。
如果他是過失殺人,或者有悔過之意,他早就會在這段時間自首,可是他沒有,由此可見他從頭到尾并沒有悔改之意。
這樣的人如果不判處死刑的話,是難以以彰顯法律的公正、嚴明,這可能會給后來者提供一個效仿的樣本。我認為吳謝宇案性質惡劣,連親養(yǎng)育自己十幾年的親生母親尚且可以殺害,這樣的人是心狠手辣的,應該受到法律的重罰。
四、事件帶來的反思對于孩子的教育是千古以來的一個重大話題,也是每個家庭的重要事情。要把孩子培養(yǎng)成什么樣的人,許多家長都覺得孩子乖巧、聽話、學習成績優(yōu)異就是家長的驕傲。
如今吳謝宇就是這樣的孩子,可是許多人注意到的只是他身上的光環(huán),有誰注意到他被抑制的個性呢?
每一個孩子在成長過程中,都面臨著自我發(fā)展及外在的要求所形成的矛盾,外在的要求包括整個社會的價值觀及家長對孩子的要求,這樣的外在要求往往不符合孩子自身成長的特點。
孩子調(diào)皮好動,愛搗蛋,在孩子小的時候只是他天性的體現(xiàn),就如魯迅先生一直主張:游戲是孩子的天性。作為成人不能過分地抑制他表達自我的自由,這種內(nèi)在自我釋放的快樂,一旦被抑制,就會潛藏在他的內(nèi)心,使他慢慢變得抑郁。
為了達到外在要求的完美,孩子往往把自己最真實調(diào)皮的、逆反的一面埋藏起來,抑制得多了,心里不平衡,總有一天這座火山就會爆發(fā)。壞情緒一旦爆發(fā)產(chǎn)生的后果會不擇手段。
因此,我認為應該尊重孩子的天性,允許他調(diào)皮搗蛋,允許他有自己的想法,只有聽到孩子心底最真的聲音,我們才能夠因勢利導,這樣才能從小處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這才能保障孩子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