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記者 李歡
今天(8月24日)下午,有網友通過社交媒體發(fā)文,稱其2年多前在上海某酒店遭到現湖南衛(wèi)視主持人錢楓性侵。剛剛,上海市公安局長寧分局回應稱,當時證據不能證明存在強奸犯罪事實,當時已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給當事人,當事人未提出異議并簽字確認;后續(xù)如有其它新增涉案證據,可向警方提供。
此前,一名ID為“小藝希望壞人被懲罰”的網友在網上發(fā)文,舉報主持人錢楓涉嫌性侵,并放出多張聊天記錄和酒店監(jiān)控截圖。女方表示:“我有全部的音頻、視頻、文字證據,我對我每一句話負責,我會積極配合所有調查?!睎|方網記者注意到,按照女方描述,事發(fā)2019年初。
今天傍晚,湖南衛(wèi)視方面首先發(fā)文回應,稱已關注到相關輿情,正在緊急核實了解,在調查期間,暫停錢楓的一切工作。
今天晚間,上海市公安局長寧分局回應,今天,有網友“小藝希望壞人被懲罰”爆料兩年前遭知名主持人錢楓強奸,當時報案后未獲警方立案。上海長寧警方剛剛在微博發(fā)布了關于此事的通報。
據警方通報:今日,網民“小藝希望壞人被懲罰”發(fā)帖稱,其曾于2019年遭電視節(jié)目主持人錢某強奸。對此,上海警方高度重視,即開展相關核查工作。
經查,2019年2月15日22時許,長寧警方接肖某(即發(fā)帖網民)報案稱,其于2019年2月14日晚與錢某等朋友聚餐飲酒唱歌后,在錢某住處遭其強奸,警方即依法受理。鑒于案件復雜性,成立了由刑偵、法制等部門組成的專案組,并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調查。
專案組第一時間開展了全面調查取證工作:為報案人開具驗傷單進行身體檢查;對案發(fā)現場進行細致勘查,提取雙方相關生物檢材并進行司法鑒定;對涉事雙方、參與聚餐相關人員、網約車司機、小區(qū)保安等開展調查取證;調取案發(fā)地周邊場所視頻資料等。專案組綜合證據情況認為,現有證據不能證明存在強奸犯罪事實。
2019年3月15日,長寧警方依法作出不予立案決定,將《不予立案通知書》直接送達肖某,并告知其可在收到通知書之日起7日內向公安機關申請復議。肖某未提出異議并簽字確認,之后也未申請復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有關規(guī)定,肖某如有其它新增涉案證據,可向警方提供,警方將依法開展調查。肖某如對長寧警方作出的不予立案決定不服,可向檢察機關申請立案監(jiān)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