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離婚的唯一標準是雙方感情破裂無法修復,出軌的法院不一定判決離婚。
事實上,法律至今沒有明確規(guī)定出軌對離婚財產分割的影響。一般法官判斷數額合適,對無辜一方照顧較少。但如果對方出軌,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2)有配偶與他人共同生活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p>
如果要第一次起訴,可以決定離婚,盡快從苦難和傷害中走出來,要求過錯方支付精神損害賠償,然后請律師盡可能介入。雖然精神損失費的賠償只是撫慰,但能說出婚姻最終破裂是誰的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