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公平的,對每個立案都是認真去考究。往往被告都認為不公平,因對判決的事實不敢承認,這是心里因素所導致的,法律不會偏坦哪一方,因要公布于眾敢見天日的宣判。實在覺得不公,被告可以起訴,不服判決,原案另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