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資保密制度是否合法我國法律并無明確規(guī)定,可根據(jù)具體案件進行分析?!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單位對于技術和勞動熟練程度相同的勞動者在從事同種工作時,不分性別、年齡、民族、區(qū)域等差別,只要提供相同的勞動量,就獲得相同的勞動報酬。在薪酬保密的情況下,勞動者缺乏知情權,其同工同酬的權益無以憑借。
二、
案情簡介:
2017年6月12日,某科技公司與宿某簽訂《勞動合同》,約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年,自2017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11日,試用期6個月,宿某崗位為大數(shù)據(jù)開發(fā)經(jīng)理,約定了月稅前薪酬。該《勞動合同》第22條規(guī)定:某科技公司實行保密工資報酬制度,宿某對工資報酬水平須負保密責任,在某科技公司工作期間,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有意透露,也不允許以任何方式詢問或攀比他人的工資,否則某科技公司將視情節(jié)輕重對其進行處罰直至合同解除。某科技公司與宿某另簽訂了《保密及競業(yè)禁止協(xié)議》《知識產權與保密信息保護規(guī)定》以及《知識產權歸屬協(xié)議》三份文件。
2019年6月4日,某科技公司向宿某發(fā)送《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該通知書載明:宿某先生,依據(jù)《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公司依法解除此前與您簽訂的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原因:您于在職期間主動向第三方泄露個人薪資,嚴重違反了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第22條及《保密協(xié)議》相關約定,情節(jié)較為嚴重,故公司對您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自2019年6月4日起解除與您的勞動合同,薪資結算至2019年6月4日,請您于2019年6月4日前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xù)。當日,某科技公司發(fā)布《通知》一份,該通知載明:致公司全體,公司一直致力于信息安全建設,尤其是薪酬信息,一直是公司不可觸碰的紅線,任何違背的人都將受到嚴厲懲罰。經(jīng)調查,平臺數(shù)據(jù)部宿某曾向公司其他員工泄露個人薪資,此行為嚴重違反了公司的薪酬保密規(guī)定,對公司及團隊造成了重大負面影響。經(jīng)公司研究決定對其作出解除勞動關系的處分。
2019年6月21日,宿某以某科技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為由,向石景山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019年7月19日,該仲裁委作出裁決,裁決:某科技公司自裁決生效后7日內向宿某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101604元,駁回宿某其他仲裁申請。
某科技公司不服該裁決結果,訴至石景山法院。
庭審過程:
2019年9月24日,某科技公司向宿某出具《離職證明》,載明:茲證明宿某先生,于2017年6月12日入職,2019年6月4日離職,職位大數(shù)據(jù)開發(fā)經(jīng)理,離職原因:因違反《勞動合同》第22條關于薪資保密的條款,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庭審中,某科技公司為證明宿某在職期間存在向他人泄露薪資、傳播不實年終獎發(fā)放信息以及泄露代碼行為,提供證人證言等證據(jù)佐證。其中證人秦某提供的其與宿某的聊天記錄中有如下對話:“宿某:姐,那天保潔阿姨聊到對象的事,就問了我一嘴,我也沒想到她那么大舌頭。如果輿論大了你不好把控了,提前跟我說一聲哈……”,經(jīng)詢問,宿某認可該聊天記錄真實性。
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用人單位違反相關法律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經(jīng)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最終判決某科技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7日內支付宿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101604元。
法官釋法:
此案中,根據(jù)查明的事實,某科技公司解除與宿某的勞動合同系違法解除,應向宿某支付賠償金,理由為:
1、某科技公司解除與宿某勞動合同的理由系宿某向第三方泄露個人薪資;
2、證人秦某的證人證言及聊天記錄可以證實宿某曾向他人提起個人薪資事宜,但考慮該聊天內容的語境,宿某該行為尚不足以被認定為故意泄露個人薪資;
3、即便宿某該行為屬于故意泄露個人薪資,宿某前述行為亦難以被認定為情節(jié)嚴重,且某科技公司在宿某上述行為發(fā)生近一年才對宿某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罰過其當;
4、某科技公司提供的其他證人均陳述系從他人處得知宿某泄露個人薪資事宜,該相應證人證言均系傳來、間接證據(jù),不足以證實某科技公司相應主張。
因此,某科技公司以宿某故意向第三方泄露個人薪資為由解除與宿某的勞動合同系違法解除,應向宿某支付賠償金。
三、
工資保密制度是合法的,保密工資制指靈活反映企業(yè)經(jīng)營狀況和勞務市場供求狀況,并對職工的工資收入實行保密的一種工資制度。避免職工內部相互攀比,減少矛盾。由于工資是由廠方和員工直接協(xié)商確定的,雙方都能接受,一般都比較滿意,有利于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改變員工的工資額能升不能降的弊病。工資水平可以隨著企業(yè)的經(jīng)營狀況和勞動力市場供求狀況而升降,促使員工轉向緊缺的工種,保持各類人員之間的合理比例關系。同時,它也有利于職工在最佳年齡期間取得最佳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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