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專欄每日從互聯(lián)網(wǎng)上的法律提問中選擇一個問題進行精答,將問題的前因后果回答清楚,供各位參考。
問題:我被法院起訴,現(xiàn)在銀行卡工資卡都被凍結了!什么時候能解凍。
答:其實銀行卡被凍結了,什么期限能解凍,根本不是問題的關鍵,因為只要債權人注意查封期限,理論上,是可以一直查封不解封的。
那么這個問題的關鍵到底是什么?是債務人如何與債權人協(xié)商還款的問題?債務人想要協(xié)商解決債務問題,應該做到如下幾個方面:
1、自己到底有多少錢來還?
這個問題其實很關鍵,但是很多債務人都根本沒想過這個問題,導致根本沒辦法來談判,哪怕債務說只想還10%,這也算是一個方案,可以說是談判的開始,但是如果沒有這個基礎,解決債務問題就根本無從談起。
2、自己打算用多長時間來還,靠什么來還?
還款來源和還款期限是決定談判能否順利進行的保證,穩(wěn)定明確的還款來源是能夠促成和解,并且能夠緩解現(xiàn)階段的壓力。
3、什么錢可以不用還?
這個問題是常見的問題,”律師費要不要承擔?”“訴訟費要不要承擔?”“利息能不能少一點?”“超額的利息到底有沒有法律效力”這些問題我不知道回答了多少了。
這些問題相比于前兩個問題來說并不是關鍵,但是在解決問題之前還是要明確到底哪些費用是必須要承擔的,哪些是可以談的,但是這又不是能一概而論的,需要查看證據(jù)材料之后才能判斷,泛泛而談并無用處。
4、要了解債權人的需求
債權人起訴到底是為了什么?在意的是還款周期還是還款金額?他對訴訟的預期如何?對于執(zhí)行的預期是什么?債務人名下財產(chǎn)的情況如何?這些都是左右談判的關鍵,因此在談判的過程中關注對方的需求和預期,也是成功談判的保證。
綜上,對于債務人來說,某一個查封何時解除并不關鍵,關鍵的是用何種方式來整體解決債務。
最后還是直接回答上面的問題:
根據(jù)2015年2月4日開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法釋〔2015〕5號)第四百八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人民法院凍結被執(zhí)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chǎn)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chǎn)、凍結其他財產(chǎn)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凍結存款(賬戶)的期限最長可以為一年,查扣動產(chǎn)期限最長可以為二年,查凍其他財產(chǎn)(如房地產(chǎn)、股權等)的期限最長可以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