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自貿區(qū)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告張常寧訴被告劉某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案,依法判處被告劉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連續(xù)90日在某自媒體賬號置頂位置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同時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1元以示懲戒及其他合理支出。被告當庭表示,已認識到自己的不當行為,愿意誠懇道歉,并主動履行判決內容。(天津高法)
來源: 中國青年報
日前,天津自貿區(qū)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告張常寧訴被告劉某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案,依法判處被告劉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連續(xù)90日在某自媒體賬號置頂位置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同時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1元以示懲戒及其他合理支出。被告當庭表示,已認識到自己的不當行為,愿意誠懇道歉,并主動履行判決內容。(天津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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