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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運營過程中,公司的經營范圍與收益也是在不斷上升的。因此公司員工的薪資水平也是需要調整的,但公司的調薪也是要符合公司法、勞動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才合法的。那么,公司單方面降薪違法嗎,公司調薪怎樣才合法?
網友咨詢:公司單方面降薪違法不?我的工資是固定工資加績效工資,再加效益獎?,F(xiàn)在公司把我固定工資降了1500多元,去勞動監(jiān)察投訴公司答復是工資改革,已通過工會,并宣傳。但工資改革只針對4個人調薪,卻只有我一個人降薪了,因為我是老員工?,F(xiàn)在公司即不辭退我,又把工資調得很底,我該怎么辦?
北京市道成律師事務所律師解答:
對員工崗位的調整主要有雙方協(xié)商一致的調整、法定事由的調整及用工單位單方的調整。
第一種情況下又包括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用人單位有權根據自主調崗的條款和雙方協(xié)商一致解除;
第二種情況是法定事由出現(xiàn)的情況下的調整,該情況只要出現(xiàn)法定變更事由即可依法調整;
最后一種是企業(yè)單方調整,這種變更最容易發(fā)生爭議,所以執(zhí)行時必須注意,如果執(zhí)行不慎,可能面臨恢復原工作崗位及薪資或產生合同解除而引起賠償?shù)膯栴}。
公司單方面降薪是違法的。
一般來說,公司可以在以下兩種情況下對員工進行調崗:1、有證據證明其不勝任工作的;2、經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的。如果不符合前述情況,則公司單方調崗的行為恐怕違反了相關法律規(guī)定。
北京市道成律師事務所律師解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頒布實施后,勞動合同中“工作崗位”和“勞動報酬”的約定就成為了法定必備內容。用人單位往往以享有用工自主權為由,對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和勞動報酬進行單方變更調整。
根據《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guī)定》(1989年9月30日國務院批準1990年1月1日國家統(tǒng)計局令第1號發(fā)布)的規(guī)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按照《勞動法》,工資是勞動者勞動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
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屬于工資范圍:①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②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如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③按規(guī)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收入,如根據國家規(guī)定發(fā)放的創(chuàng)造發(fā)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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