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是原告,很多都會有這個想法,沒進行是萬幸。事實上,你在起訴前讓律師或和律師一起找被告去談判,是大忌諱,弊遠大于利,特別是在被告還并不知道你要起訴他時。
起訴前,律師的出現(xiàn),特別是對方還不知道你要起訴他時,對方會極為反感。如果你是被告,會怎么想?如果案件本身就是都有各自理的案件,那又會怎么想?還有那種說兩個人談?wù)?,自己帶了個律師,到了后律師突然出現(xiàn)的那種……這都是大忌諱。不僅談判徹底泡湯,對方的反對心理會更強。
正確的操作方法,最多就是原告起訴前向律師咨詢談判方法,后原告找被告,就雙方談,別讓對方知道你找律師咨詢了。后談不成,決定起訴的,可以在起訴后,律師參與談判。而起訴前,律師出現(xiàn),甚至還不如不談判。
(我是夏啟航律師,如果你有法律問題,請私信我詢問,我會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