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前幾天一個客戶的咨詢問題,其實這是很多離婚咨詢的當事人經(jīng)常會問到的一個問題。
但實際上,這種證據(jù)意義不大,不必太費力去收集此類證據(jù)。
一方的酒店開房記錄,普通人通過正當程序是無法獲取的,因此,即便是掌握了這種證據(jù),基本上是通過熟人關系私下找警察幫助調取得來的。而這種調取方式本身就是違法的,屬于通過非法手段獲取的證據(jù),法庭不會采信這種證據(jù)。
況且,通過熟人關系得來的開房記錄,肯定不會加蓋公安局或者派出所的公章,法庭上一出示,對方肯定會說這是你自己自行制作的文件,不具備證據(jù)效力。
但是雖然這些東西不能作為證據(jù)使用,但在你跟對方協(xié)商的過程中還是可以加以利用的。比如你們協(xié)議離婚要談判財產(chǎn)分割、撫養(yǎng)權歸屬;即便是訴訟離婚,過程中的很多問題也都是可以協(xié)商解決的,把這些東西作為一個談判籌碼還是能夠起到作用的,尤其是如果對方是體制內人員或者是一些大公司高管或者極其注重自己名聲的一類人,這些東西的籌碼效應更為明顯。
可能有的朋友會問,那我申請法院去調取可以么?根據(jù)我們的實務經(jīng)驗,法庭很少會準許這種調證申請。但是我們也做過此類案件,就是申請調證的一方非常詳細地向法庭陳述了對方出軌開房的酒店名稱、年月日包括大概的具體時間,雖然法官沒有去酒店調取開房記錄,但庭審過程中通過詢問的方式確認了信息的真實性。
詢問方式大概是這樣“被告,剛才原告陳述的你的開房信息是否真實?你要如實回答!如果你不承認但最終被我們調到了這些開房信息,你要承擔不利后果?!泵鎸Ψü俚膰烂C詢問,迫于法庭壓力,被告最終自己承認了開房信息是真實的。
所以,從這個案例我們知道,雖然我們自己獲取對方的開房信息、申請法院調取該類證據(jù)的困難很大,但如果我們能夠向法庭提供對方出軌開房的詳實信息,很可能在法官的詢問下對方會主動承認。
說到這里,大家應該就能明白處理這類問題時,核心要點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