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亡喪葬費放棄繼承的聲明 放棄遺產(chǎn)繼承聲明書 聲明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住址) 被繼承人______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死亡。被繼承人死亡后在**精神病院旁遺留有遺產(chǎn),其為死亡喪葬費。我是被繼承人的________,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規(guī)定,我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之一,對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上述遺產(chǎn)享有合法繼承權(quán)。 現(xiàn)本人鄭重聲明:對上述遺產(chǎn),我自愿無條件放棄繼承權(quán)。以上情況均真實無誤,如有虛假,我愿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jīng)濟和法律責。 ......
放棄繼承權(quán)聲明書范文 聲明人:___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_________。 ___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_________。 ___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_________。 ___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_________。 我(們)聲明人是_________、_________的子女,......
駕駛?cè)笋{駛證記滿12分若發(fā)生事故是否屬無證駕駛司法實踐 在司法實踐中,對于此種情形存在兩種觀點。一是認為屬于無證駕駛。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機動車駕駛?cè)嗽谟浄种芷趦?nèi)記分達到12分的情況下,不得駕駛機動車。據(jù)該規(guī)定,此時若發(fā)生事故屬無證駕駛。二是此情況下并不意味著喪失駕駛資格,駕駛?cè)丝梢酝ㄟ^學習、參加考試等注銷記分,只有出現(xiàn)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暫扣、吊銷或注銷等情形時,駕駛證才停止使用?! 」P者同意第二種觀點。一方面,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第......
來源:勞動法庫【案情簡介】謝遜于2015年1月3日入職上海冰火島公司從事司機工作,雙方簽訂有期限自2015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3日止的勞動合同。2015年1月27日,謝遜簽署了一份自愿放棄社保聲明書,內(nèi)容為:乙方(即謝遜)于2015年...
【案情】張某于2011年入職A公司,雙方簽訂五年勞動合同。入職后,張某自愿與公司簽訂放棄社保聲明,約定張某每個月在公司領(lǐng)取社保補助,張某在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不再要求公司為其補辦保險。2014年張某以A公司未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為由辭職并要求公司支...
案情分歧評析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理由如下: 第一,誠實信用原則作為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各方當事人都應當自覺遵守。王某與某保險公司簽訂保險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事故發(fā)生后,王某向保險公司報案,保險公司應依合同約定向王某支付保險金。本...
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找保險公司理賠有哪些程序?案情回顧:2018年01月27日,原告王某駕駛一小號輕型普通貨車行至高速公路碰撞到同向行駛的由被告劉某駕駛的貴一輕型倉棚式車尾部,造成原告王某受傷的交通事故。事發(fā)后經(jīng)交警部門認定,原告王某無責,被告...
遭遇交通事故后簽署了放棄索賠申請,又起訴到法院要求保險公司賠償損失,保險公司賠還是不賠?在這起財產(chǎn)損失保險合同糾紛案件中,連云區(qū)法院判決某保險公司支付原告呂某保險賠償金117702.4元。近日,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了該一審...
航空公司作為承運人,負有將旅客、貨物安全運輸?shù)侥康牡氐牧x務。 乘客托運的行李在托運過程中損壞,航空公司顯然構(gòu)成違約,應該對此產(chǎn)生的合理損失進行賠償。 那么,問題來了。合理損失究竟應該賠多少? 《民法典...
一、交強險的賠付額度是多少?交強險賠償限額1、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死亡傷殘賠償限額:50000元人民幣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8000元人民幣財產(chǎn)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2、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死亡傷殘賠償...
男子沒駕照又想過車癮開著用女友名義買的車出門把人給撞了這責任該誰來擔?撞了人,誰來賠?李女士和劉先生是男女朋友關(guān)系,劉先生尚未取得相應機動車駕駛證卻又想開車,便以李女士的名義購買了一輛小轎車并登記在李女士名下。2021年1月的一天,劉先生駕...
遭遇交通事故后簽署了放棄索賠申請,又起訴到法院要求保險公司賠償損失,保險公司賠還是不賠?在這起財產(chǎn)損失保險合同糾紛案件中,連云區(qū)法院判決某保險公司支付原告呂某保險賠償金117702.4元。近日,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了該一審...
案情概要2018年7月,劉某駕駛在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商業(yè)險的車輛與孫某駕駛的電動車相接觸,事發(fā)時孫某未出現(xiàn)異常,雙方未報警,直接離開現(xiàn)場。事發(fā)第二日,孫某感覺身體不適,前往醫(yī)院就醫(yī),診斷出身體損傷,孫某家人立即報警。交通管理部門認定劉某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