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及國有計委頒發(fā)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guī)模標準規(guī)定,商品住宅項目屬于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公用事業(yè)項目的范圍,依法應該采取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施工企業(yè)。按照上述法律規(guī)定,在招投標前發(fā)包方不得與施工方進行任何有關實質內容的談判,在通過招投標后不得改變合同的實質內容。在筆者參與某商品房開發(fā)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簽訂中,發(fā)生如下情形,其效力值得探討:
在進行招投標前,施工方已經按照其與發(fā)包方的口頭約定進行了實際施工。為滿足行政機關的要求和法律的形式要求,發(fā)包方隨后進行了公開招標、投標、開標、評標和中標一系列的程序,實際施工方成為本項目的中標人,并與發(fā)包方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簽訂合同以后,雙方又對工程量等進行了補充約定,相應的對工程價款進行了調整。
那么這個案例中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和補充協議的效力如何,筆者認為,雖然本案發(fā)包方、施工方在招投標前進行了實質性的溝通,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但由于后來雙方通過招標投標方式進行招標后中標者即為實際施工人,根據我國理論界中合同效力補正的理論,該施工合同應為有效合同。在補充協議中雙方對工程量和相應的工程款進行調整,并沒有損害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應認定為有效。
但在實踐中,招標人或者中標人因各種事由未能按該規(guī)定及招標文件及時簽訂合同的情形時有出現,對此《招投標法》第45條明確規(guī)定: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的,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設工程合同的主要形式,其訂立階段的主要任務,是當事人雙方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意思表示一致,因此,管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風險,應當首先從合同簽訂過程入手,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階段的風險進行識別,也是進行合同后...
編者按惡意抗辯在民商事訴訟尤其合同訴訟中廣泛存在。合同簽訂后,由于市場行情、當事人自身因素等發(fā)生變化,或合作不愉快等情況出現,一方當事人發(fā)現繼續(xù)履行會帶來不利或繼續(xù)履行利益小于毀約帶來的利益時,其可能會以合同訂立中存在違法行為為由請求認定合...
1.哪些情形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的規(guī)定,認定無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yè)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二)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
來源:《民事審判實務問答》法律出版社,2021年7月第一版、iCourt法秀建設工程類合同糾紛有哪些爭議焦點?遇到黑白合同工期、工人權益、工程結算如何考量?今日推文,最高院民一庭針對建工類案件的 11 個問題作出分析解答,一起來學習吧。【實...
作為一項獨立的案件類型,建設工程糾紛案件呈現專業(yè)性強、法律關系復雜、審理難點多、與社會穩(wěn)定關系密切等特點,而建設工程合同就是其中最高發(fā)且最基礎的難點問題?! ”疚氖崂砹擞嘘P建設工程合同效力的認定問題以及合同無效情形下的審理思路。其中包括建設...
問:承發(fā)包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因違反招標投標法規(guī)定而無效,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達成的結算工程價款補充協議是否必然無效?答:甲乙雙方未經法定招標投標程序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乙公司承建涉案工程,甲公司未按約支付進度款,合同履行過程中...
《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30日內,根據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 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簽訂任何偏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在建筑實踐中,這兩個合同被稱為黑白合同或陰陽合同。...
裁判規(guī)則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存在備案合同和存檔合同兩個版本,當事人雙方在發(fā)生爭議時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西安市臨潼區(qū)建筑工程公司與陜西恒升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上訴案案例要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
【法官提示】黑白合同的適用對象既包括強制性招標項目,也包括非強制性招標項目但當事人履行了招投標程序的項目。只要當事人按照《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通過招投標方式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發(fā)包人和中標人就應當根據中標通知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