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招工時能扣押農民工身份證嗎
用人單位招工時,扣押工人身份證是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是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用人單位以任何名義向勞動者收取抵押金、保證金或扣押身份證都是違法的,遇到這種情況,勞動者可以向當?shù)貏趧颖O(jiān)察部門舉報。
同時,《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給予處罰。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罰。
對于農民工追討工資的案件,人民法院只收取十元的訴訟費。所以,可以到法院起訴用人單位。法院判決生效后,申請強制執(zhí)行。由法院執(zhí)行用人單位的財產進行清償工資!我是搞工程的,現(xiàn)在拖欠農民工工資,可無力償還,會拘留嗎不但拘留的事,工資老托著不發(fā)經勞動...
在實踐中,有些企業(yè)以防偷、防跑、防犯規(guī)等等為由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收取押金、保證金等,如果沒有押金,就扣下試用期期間的工資做抵押。其實,這種做法是違反法律的,一旦勞動者向勞動部門投訴,企業(yè)是得不償失。新《勞動合同法》對此做了明確規(guī)定,...
一、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自己要不要留一份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 勞動合同的特征: (一)勞動合同主體具有特定性; (二)勞動合同內容具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統(tǒng)一性和對應性; (三)勞動客體具有...
一些用人單位借招錄員工牟利,在招錄員工時會要求求職者繳納一些費用,如報名費、培訓費、招聘費等; 一些用人單位擔心員工在了解工作情況后自離,要求員工繳納抵押金、保證金,或者扣押員工的身份證、戶口本等證件;一...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2019年12月30日頒布,自2020年5月1日起實施?!稐l例》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制定,旨在規(guī)范農民工工資支付行為,保障農民工按時足額獲得工資。 ...
農民工工傷賠償程序 一、先申請工傷認定 單位應自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受傷害職工在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提交:(1)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2019年12月4日國務院第73次常務會議通過 2019年12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24號公布 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農民工工資支付行為,保障農民工按時足額獲得工資,根據(jù)...
小編將從工資支付與工程建設領域兩個角度,了解《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中關于單位的法定義務及法定責任具體是如何規(guī)定的。 一、用人單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法定義務和法律責任 (一)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724號《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已經2019年12月4日國務院第7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總理李克強2019年12月30日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農民工工資支付行為,保障農民工...
一、農民工工資支付表的內容是什么?農民工工資發(fā)放表內容包括:員工工號、員工姓名、基本工資、效益工資(或獎金)、加班工資、各項補貼、應發(fā)工資合計、應扣養(yǎng)老金、應扣失業(yè)金、應扣醫(yī)保金、應扣公積金、應扣病事假工資、代扣其他費用、代扣個人所得稅、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