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guī)定》
第一百二十九條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fā)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提請批準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對于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提請批準逮捕。
公安機關在根據第一款的規(guī)定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時,應當對犯罪嫌疑人具有社會危險性說明理由。
逮捕(刑事訴訟強制措施)
逮捕是檢察院、法院批準或決定,公安機關執(zhí)行的,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時間內完全剝奪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逮捕是刑事訴訟強制措施中最嚴厲的一種,它不僅剝奪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發(fā)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和符合變更強制措施條件的以外,對被逮捕人的羈押期間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決生效為止。正確、及時地使用逮捕措施,可以發(fā)揮其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秩序的重要作用,有效地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串供、毀滅或者偽造證據、自殺、逃跑或繼續(xù)犯罪,有助于全面收集證據、查明案情、證實犯罪,保證偵查、起訴、審判活動的順利進行。所以逮捕是同犯罪做斗爭的重要手段。但是如果過量適用逮捕,錯捕濫捕,就會傷害無辜,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破壞社會主義法制的尊嚴和權威,損害公安司法機關的威信。因此,必須堅持“少捕”和“慎捕”的刑事政策,切實做到不枉不縱,既不能該捕不捕,也不能以捕代偵,任意逮捕。對無罪而錯捕的,要依照國家賠償法的規(guī)定對受害人予以賠償。
可能你已經符合了被直接逮捕的條件了,逮捕在一定的情況下是可以強制執(zhí)行的,歡并不需要什么批準當然這只是個別的情況。你咨詢律聊網律師。
批準逮捕之后 家人要做以下幾點 1 被批捕之后公安機關回想親屬下發(fā)逮捕通知書,親屬要自信查看閱讀逮捕通知書,核實犯罪嫌疑人在哪個看守所被關押 2 親屬要按時往看守所存錢和其他生活用品,向看守所核實能夠存的物品,以防物品不能存而白跑一趟 3...
進看守所意味什么 被關押進看守所,說明此人涉嫌構成犯罪,已被司法機關采取強制措施,刑事拘留或者逮捕,進入刑事訴訟程序。是否判刑,還要看案件審理結果。 法律規(guī)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規(guī)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
法律規(guī)定,檢察院決定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在收到決定書后,都應當立即執(zhí)行。 然而,此處的“立即”該如何把握?是當天還是24小時之內?實務中沒有統一標準,做法不一。那么,...
逮捕令不需要家屬簽字。執(zhí)行逮捕時,必須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證,并責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證上簽名(蓋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絕在逮捕證上簽字或按手印的,應在逮捕證上注明。 拘留超過三十七天沒有批捕通常因為案件證據不足,或者本身不構成犯罪。 擴展資料...
逮捕是被關押在看守所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檢察機關批準逮捕嫌疑人的,由公安機關負責執(zhí)行,公安機關逮捕嫌疑人后,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
一、在什么情況下發(fā)逮捕令 根據法律規(guī)定,逮捕應具備3個條件: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可能被判處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fā)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
看守所是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機關。羈押二十多天說明屬于刑事拘留,涉嫌刑事犯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律依據:一、《看守所條例 》第二條 看守所是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機關。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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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是我國刑法明確規(guī)定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案件辦理過程中,由于特殊情況犯罪嫌疑人不適宜在看守所羈押,或犯罪情節(jié)較輕不需要羈押,為了防止其逃避和妨礙偵查、起訴和審判,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出一定限制,并責令其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并出...
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和審查決定逮捕,兩種說法只是語境不同,意思大致一樣。對于公安機關報請批準逮捕的,在行文時用批準逮捕。檢察院對于直接受理的案件,對犯罪嫌疑人逮捕時,行文中使用決定逮捕。 相關規(guī)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