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號:(2019)遼05行終1號本案的爭議焦點為:一是被上訴人哺乳時間能否認定為工作時間,二是回家哺乳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是否屬于由于因公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三是被上訴人在哺乳往返單位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能否認定為工傷?;臼聦崳?017年10月21日上午9點45分,某鋼材公司職工趙某電動自行車回家給孩子哺乳,行至XX郵局路口時,被出租車撞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出租車司機負全責,當事人趙某無責任。被告某人社局認為趙某受到的傷害情形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
打工人小張第一天入職啟程公司,意想不到,竟遭風流上司騷擾,本想找自己的主管討個公道,反而助紂為虐被打擊報復。 小張是新員工,而王某是小張所在部門的主管,李某是小張和王某的上司。入職第一天的晚上,李某以關心下屬為由,通過微信向小張發(fā)送了許多明示和暗示的曖昧信息。領導的行為讓小張徹夜未眠,在網(wǎng)絡上搜索、詢問大量類似遭遇之后,她決定勇敢發(fā)聲。而她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向主管詢問該如何處理。沒想到卻遭到了主管的冷眼旁觀。 第二天一早,小張就將相關聊天記錄發(fā)送給了主管王......
吳一刀是貴州達順公司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因向經(jīng)理楊逍申請更換崗位被拒后憤而辭職。后因工作及生活諸多不順,便產(chǎn)生將楊逍殺死的念頭。張玲在公司任車間運行電腦機臺組長,與吳一刀無怨無仇。2018年8月18日上午9時許,張玲在上班期間口頭向備料科科長請假回公司宿舍換衣服,想不到吳一刀已事先躲在宿舍內準備刺殺楊逍,張玲在開門時吳一刀誤認為張玲是楊逍,被吳一刀用刀誤殺致死。2019年1月14日,張玲家屬向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人社局于2019年4月25日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認為張玲受到的傷害不符合工......
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yè)活動或者與職業(yè)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yè)病傷害。那么,職工受到傷害以后,在什么情況下才能被認定為工傷呢?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guī)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
1.如何進一步抓好干部法規(guī)政策學習 一、決策層是關鍵,要組織領導班子率先學,學深學透,把好方向。一些地方、單位違規(guī)用人的案例充分說明,各級領導班子,特別是黨委(黨組)書記帶頭學好、學深、學透,不斷增強程序意識,是保證干部工作政策法規(guī)正確執(zhí)行...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模糊工作崗位嗎企業(yè)在招工過程中,企圖用生產(chǎn)工作、生產(chǎn)崗位等字眼進行模糊處理,而法院審理這么一起勞動爭議案件時候,對企業(yè)約定模糊崗位的做法給予否定。作內容和工作崗位是《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然而,一些企業(yè)竟然在...
清算是一種法律程序,社團注銷時,必須進行財產(chǎn)清算。民事再審申請書再審申請人(原告、上訴人)黨民心,男,漢族,19XX年X月XX日生,住福州市鼓樓區(qū)八一七中路XX號501單元。電話:13124014047。再審被申請人一(被告、被上訴人)**...
公司敗訴后,十分不滿,竟借故開除了提請訴訟公司的有關員工。在員工再次求得法律救助后,該公司再次敗訴。 齊先生是大連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老員工,從1998年10月1日起,雙方逐年續(xù)簽勞動合同。2000年10月1日,公司與齊先生沒有繼續(xù)簽訂勞...
1.換屆法律法規(guī) 換屆選舉工作是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進行的集政策性、法律性、程序性、實踐性為一體的十分重要的工作,堅持按照有關法律、章程的規(guī)定事,充分發(fā)揚民主,是順利完成人大換屆選舉工作的重要保證。(一)進一步加強黨的領導,確保換屆選舉工作有序進行...
1.如何正確的遵守法律法規(guī) 堅定馬克思主義信仰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增強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如何站穩(wěn)黨和人民立場,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公私觀、是非觀、義利觀,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維護黨的團結,做老實人、...
——成都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和蘭某某、蘭某某、謝某某、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和社會保障二審行政判決書 【案件基本信息】 1.裁判書字號 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2012)成行終字第55號行政判決書 2.案由:勞動、社會保障行政確認 ...
詳細案情陳林是某公司的銷售,在工作期間,受兩位經(jīng)理指派陪客戶喝酒。席間四人共喝了一瓶白酒,陳林約喝了二兩,后在歸家途中突然出現(xiàn)嘔吐休克癥狀,兩名經(jīng)理趕緊將其送往醫(yī)院,經(jīng)診斷,陳林入院前已死亡。經(jīng)中山大學法醫(yī)鑒定中心司法鑒定:陳林屬于心源性猝...
最高法院裁判觀點:1、上班途中突發(fā)疾病死亡,而非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故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2、視同工傷的三種情形,是對第十四條應當認定工傷情形的補充規(guī)定,視同工傷不要求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