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后能否申請復議 可以申請復議,如果對于復議不服的,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要進行傷殘鑒定,根據(jù)結果要求賠償。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15日內(nèi),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30日內(nèi),應當作出維持、變更或撤銷的決定。沒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規(guī)定。現(xiàn)在既然已明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那么司法實踐中必須解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否屬復議前置問題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不應以復議......
復議階段的原責任認定書的效力是待定的,因此不能直接作為民事訴訟的依據(jù),而復議的責任書一經(jīng)送達即發(fā)生法律效力,除非通過訴訟撤銷 因此,行政復議階段,原有的責任認定書并不能作為交通事故訴訟的依據(jù)...
工傷認定異議的話應該怎么辦在對于工傷認定有異議時,一般是先申請進行行政復議,而在對行政復議的結果也不服的話,那么才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有一個行政復議前置的要求。但如果是因為認定部門不予受理申請,而當事人對此不服的話,則可以直接提起進行行政訴訟。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勞動者或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仍不服......
一、車禍行政復議結果需要多長時間行政復議機關有權對行政復方進行處理的,應該在收到申請書30天內(nèi)作出行政復議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二十六條?申請人在申請行政復議時,一并提出對本法第七條所列有關規(guī)定的審查申請的,行政復議機關對該...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和全國人大法工委《關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為是否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可否納入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意見》的有關批復,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屬于具體的行政行為,當事人不能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但當事人對交通部門...
對于這個問題是需要看具體的情況的,一般情況下都是不會成功的。因交通事故認定書只是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jù),在人民法院審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中,要對其進行當庭質(zhì)證,對其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向法庭說明自己的理由,人民法院有權決定是否采納,并有權決定事故...
1、首先,對交通事故認定當事人不能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根據(jù)法律的規(guī)定,交通事故認定書只是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jù),而不是一種行政行為,因此,對于的,不能申請行政復議,也不能提起行政訴訟。 2、當事人是可以申請復核。 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
第一步,工傷認定程序1.發(fā)生工傷后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30日內(nèi),向統(tǒng)籌地區(qū)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單位未按規(guī)定提出工傷認定的,職工必須在1年內(nèi)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2.勞動者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后,...
一般來說是不大的 要看有沒有證據(jù)材料,一般幾率不大,訴訟可來電咨詢委托律師。 目前的交通事故現(xiàn)場勘查技術相對提高,程序、要求、取證等工作也進一步完善和嚴格,所以,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結論的作出也相對嚴謹和準確,因此,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jù)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是否屬于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職工發(fā)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yè)病防治法規(guī)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3...
一般來說是不大的 要看有沒有證據(jù)材料,一般幾率不大,訴訟可來電咨詢委托律師。 目前的交通事故現(xiàn)場勘查技術相對提高,程序、要求、取證等工作也進一步完善和嚴格,所以,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結論的作出也相對嚴謹和準確,因此,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
1、首先,對交通事故認定當事人不能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根據(jù)法律的規(guī)定,交通事故認定書只是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jù),而不是一種行政行為,因此,對于的,不能申請行政復議,也不能提起行政訴訟。 2、當事人是可以申請復核。 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
對于這個問題是需要看具體的情況的,一般情況下都是不會成功的。因交通事故認定書只是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jù),在人民法院審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中,要對其進行當庭質(zhì)證,對其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向法庭說明自己的理由,人民法院有權決定是否采納,并有權決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