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場酒局后王丹不幸猝死,因認為同飲者沒有盡到必要的照管義務(wù),王丹的親屬將當天與王丹一起飲酒的劉元等11人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11人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等共計62萬余元。甘肅定西臨洮法院經(jīng)過審理駁回了王丹親屬的訴求。宣判后,王丹的家屬提起上訴。12月28日記者獲悉,定西市中級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后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王丹的親屬稱,王丹與劉元等11人均屬某水電站員工。2016年11月7日19時許,劉元等6人在宿舍開始喝酒,而后邀請王丹參與喝酒。21時許,王丹又被邀請到陳東等5人的酒局喝酒。24時許,醉酒的王丹被送至5樓職工宿舍休息。
次日早上8時,單位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王丹身體出現(xiàn)異常后,立即將王丹送往醫(yī)院救治,經(jīng)醫(yī)生檢查發(fā)現(xiàn)王丹已死亡。后經(jīng)甘肅某司法鑒定所鑒定:王丹血液中檢測出乙醇平均含量為365.11mg/100ml。王丹親屬認為,劉元等人與王丹喝酒,致使其不幸身亡。該11人應連帶賠償王丹家屬死亡賠償金、撫養(yǎng)費、醫(yī)療費等費用的80%,即62萬余元。
臨洮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王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對過量飲酒可能造成的危險后果應當有足夠清醒的認識,其在聚會喝酒過程中,不能理性控制飲酒,導致過量飲酒而發(fā)生死亡的悲劇。聚會過程中,飲酒者與王丹之間僅僅是情誼關(guān)系,彼此之間沒有法律關(guān)系,且在飲酒過程中,并無證據(jù)證明同飲者對其惡意灌酒,導致受害人陷入危險境地,因而不能產(chǎn)生法律上的權(quán)利義務(wù),故沒有法定救助義務(wù)。且在王丹醉酒后,其他飲酒人將其安全送到宿舍休息,盡到了相應的安全注意義務(wù)。此外,王丹死亡后,家屬始終未對其死亡原因進行鑒定,沒有證據(jù)顯示王丹的死亡與劉元等人的行為之間存在直接因果關(guān)系。綜上,法院依法駁回死者家屬的訴訟請求。(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法官釋法:
宴請與接受宴請在社會交往中普遍存在,如果社會交往中,相互之間無論關(guān)系如何,只要一起端起酒杯喝酒,不特定的相互人之間就有了法律上的責任和義務(wù),這顯然有悖社會常識,也違背了《侵權(quán)責任法》責任自負的精神。在該案中如果單純地認定共飲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將會導致認定自然人的法律義務(wù)和法律責任的泛化,其判決結(jié)果必將與社會的正常交往活動相抵觸。
(來源: 蘭州晚報)
年底了,節(jié)假日又漸漸多起來了,節(jié)假日的聚會,喝酒助興自然少不了。在這里先給大家提個醒,聚會喝酒有4種行為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全國多地法院就辦理過多起因聚會飲酒引發(fā)的賠償案件,快來了解一下吧!
酒后墜崖身亡,酒友擔責
林剛和吳輝是朋友。一年前的一天,林剛在吳輝家喝酒。當時夜已深,吳輝打電話約朋友方強來接他和林剛。隨后,林剛幾人乘車出行,當行經(jīng)一段山崖路時,林剛下車方便時不慎滑落山崖掉進水里,溺水身亡。
事發(fā)后,林剛家人要求吳輝和方強承擔死亡賠償金等共計十萬余元。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后,在法官調(diào)解下,方強和吳輝與死者家屬和解,共同給付死者家屬賠償款6萬元。
男子醉酒死亡,同飲者賠償
一家職業(yè)培訓學校負責人陳某在烏魯木齊市米東區(qū)某飯店設(shè)飯局,宴請周某、孟某等8人。周某不勝酒力酒醉不醒,次日早晨,周某被發(fā)現(xiàn)因酒精中毒死亡。
周某家人隨后將該培訓學校及參加飯局的7人全告上法庭,要求共同賠償周某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共計11萬余元。
法院審理認定,周某作為成年人,對酒精中毒死亡負主要責任,應承擔賠償責任的70%。組織飯局者陳某承擔20%的責任,其余6名參與人共同承擔剩余10%的責任,共計賠償周某各項費用3.5萬余元。
聚會喝酒4種行為要承擔法律責任
在參加宴請中,如果飲酒出事,有4種行為同桌飲酒者需承擔法律責任:
1. 強迫性勸酒,比如用“不喝不夠朋友”等語言刺激對方喝酒,或在對方已喝醉意識不清沒有自制力的情況下,仍勸其喝酒的行為。
2. 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飲酒,比如明知對方身體狀況,仍勸其飲酒誘發(fā)疾病等。
3. 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身行為時,酒友沒有將其送至醫(y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 酒后駕車未勸阻導致發(fā)生車禍等損害的。
痛心!男子酒后猝死,同行3人判賠12萬,判決生效!聚餐喝酒千萬注意!量力而行,不要隨意勸酒、灌酒,陪酒也要格外小心!跟小華一起來看這則案例↓一行人在廈門談項目、飲酒次日凌晨他意外猝死為商談一個工程項目,58歲的李先生陪同公司領(lǐng)導段先生,以及...
下列五種情形,勸酒者或者有過錯的同飲者需要擔責。 1、勸酒致飲酒人傷亡,組織者、勸酒者、同飲者是否有責任? 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勸酒人應當對飲酒人酒量和承受能力作出符合常理的必要判斷,并給予飲酒人必要勸阻的注意義務(wù)。如果沒有盡到注意義務(wù),造...
隨著民法典的頒布適用,同飲者民事責任更是進一步得到完善與細化,也為糾偏勸酒行為,擯棄過度飲酒惡習提供了法律保障。 那么啥叫同飲者責任? 宴請并共同飲酒是一種正常的、普通的社會交往活動,其目的在于增進情誼...
【來源】廣州日報 春節(jié)期間,各種聚會頻頻而來,喝酒助興自然是少不了,很多人更是喜歡以酒會友,所謂感情深,一口悶,但這悶的真的是感情嗎?然而,小酌怡情,過度飲酒傷身不說,如果出現(xiàn)了諸如勸酒之類的行為導致喝出了事兒還有可能吃官司被判賠償。...
新年前后是聚餐季,親朋好友相聚的歡樂時刻,很多人都會喝上一杯?! 〉钦娴慕ㄗh,小酌為宜?! ∵@不,熱鬧的朋友聚餐,卻發(fā)生了冰冷的意外?! 〗眨贾萆铣菂^(qū)法院最近審理了一起因聚餐引發(fā)的糾紛。 那么,喝酒出事,共飲人要擔責嗎? 如何才能更...
新年前后是聚餐季,親朋好友相聚的歡樂時刻,很多人都會喝上一杯。但是真的建議,小酌為宜。這不,熱鬧的朋友聚餐,卻發(fā)生了冰冷的意外。近日,杭州上城區(qū)法院最近審理了一起因聚餐引發(fā)的糾紛。那么,喝酒出事,共飲人要擔責嗎? 如何才能更好的避免悲劇發(fā)生...
今年4月的一天,22歲的小伙張明參加朋友王成的婚宴,因喝酒太多,最終不幸離開人世。事發(fā)后,張明的家人認為眾人要對此事負責,遂將新郎新娘、同桌吃飯的人以及婚宴舉辦的酒店起訴至法院。近日,合肥市瑤海區(qū)法院對此作出一審判決。(文中人物為化名)事發(fā)...
痛心!喝酒又喝死了一個,同行3人判賠12萬,判決生效!聚餐喝酒千萬注意!量力而行,不要隨意勸酒、灌酒,陪酒也要格外小心!快一起看看這些慘痛的教訓吧!一行人在廈門談項目、飲酒次日凌晨他意外猝死近日,廈門報道了一起判決生效的飲酒意外猝死案例。2...
你好,筆者在大律師網(wǎng)那邊看到的相關(guān)案例律師給出的解釋如下: 1、故意灌酒型。 曾幾何時,不少地方酒文化中形成了不喝醉不夠朋友的潛規(guī)則,于是,酒席間相互灌酒成為習慣。在灌酒導致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由于灌酒者明知過量飲酒會對...
承擔酒責的幾種常見情況 ?、俟室夤嗑菩汀! ? 曾幾何時,不少地方酒文化中形成了不喝醉不夠朋友的潛規(guī)則,于是,酒席間相互灌酒成為習慣?! ≡诠嗑茖е碌娜松頁p害賠償案件中,由于灌酒者明知過量飲酒會對人的身體健康造成危害而仍然實施這種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