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收到福建省福州中院的二審行政訴訟判決書!福州鐵路運輸法院一審。
過去,區(qū)縣人民政府是行政訴訟的被告,按照法律規(guī)定,向福州中院起訴。由于行政訴訟管轄法院的改革。一審要求向福州鐵路運輸法院起訴,二審上訴至福州中院。行政改革就是這樣,所以當事人起訴的時候需要按照法院的規(guī)定起訴,才不會走錯法院!
人民法院網(wǎng)上信訪申訴開通后,之前提交了好幾份申訴!有兩個案件程序,還沒有到達接收法院...我們只能等待!人民檢察院在12309網(wǎng)上申訴的時候,會直接到相應的檢察院,但是中間不接這個流程!
法院的網(wǎng)上信訪申訴平臺,中間有一個法院受理的過程。這個功能是什么?會是一個篩選過程嗎?我還不知道,它的功能!慢慢試試吧!
將申訴請愿書的內(nèi)容修改為申請行政再審,即提出行政再審申請,然后掃描行政訴訟的所有證據(jù)、起訴狀、申訴請愿書等。然后一個一個上傳到萍萍。點擊提交成功!
如果可以在網(wǎng)上提交行政再審申請,并且被福建省高院成功受理,那么可以降低行政訴訟成本,甚至可以省下快遞費12元!
等待結(jié)果...
如果需要行政訴訟方面的建議,請在評論區(qū)留言,我會及時回復。請不要發(fā)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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