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中,尤其是在關系較好的親戚朋友之間,一方向另一方借錢,出借人往往是不好意思寫欠條或者借款合同的,一般都是直接轉錢給借款人,甚至還有直接給現金的。
不管是給現金還是轉賬,只要對方愿意給錢或者承認欠錢一事,就不存在打官司或者官司能否打贏的問題。
民間借貸糾紛僅有轉賬憑證能否打贏官司?
結論是:得分情況,有些情況下可以打贏,有些情況不能打贏。
你可能會問,對方明明借了我的錢,為什么還有打不贏官司的情況呢?
俗話講,打官司就是打證據,只有轉賬憑證能否打贏官司,其實還要看你出示的證據和被告出示的證據,哪一方出示的證據能夠說服處于中立位置的法官,哪一方就會得到勝訴判決。
我們從舉證的角度出發(fā),看看勝訴與敗訴的情況。
一、勝訴的情況
勝訴的情況可以一分為二,我假設一個民間借貸的案件來加以說明。
第一種情況。
張三是一個窮鬼加酒鬼,沒錢喝酒的他去找富婆同學李四美借錢,李四美念在昔日同學的情分上,給張三微信轉賬出借了一萬元,張三也念在昔日的同學之情上,毫不客氣地收了錢,但是沒有出具任何書面的東西,口頭承諾一年以后歸還。
一年后,李四美向張三要錢,張三總是說過幾天再還,但就是不行動。
于是乎,李四美一紙訴狀將張三訴至法院。
庭審中,李四美出示了微信轉賬憑證,張三認可借款事實,李四美勝訴。 第二種情況。
張三是一個窮鬼加酒鬼,沒錢喝酒的他去找同學李四美借錢,李四美念在昔日同學的情分上,給張三微信轉賬出借了一萬元,張三也念在昔日的同學之情上,毫不客氣地收了錢,但是沒有出具任何書面的東西,口頭承諾一年以后歸還。
一年后,張三未能還錢,李四美起訴至法院。
庭審中,李四美出示了微信轉賬憑證,但是張三稱沒有借過錢,一萬元的轉賬是李四美償還之前的借款(也可以是其他抗辯理由,大家舉一反三吧),說是借款,他卻拿不出任何證據來證明他給李四美借過一萬元的事實,于是李四美勝訴。
這里面就涉及到舉證責任分配的問題,鑒于法律的艱澀,我盡量用讀者朋友都能看懂的大白話講。
所謂民間借貸,從本質來講它還是一個合同關系,當兩方達成一個借款的合意(甲向乙表達了借錢的意思,乙向甲表達了愿意出借的意思),一方將錢實際交付給另一方時,借款合同就成立了。
只有轉賬憑證時,只能證明出借人將錢實際交付給了借款人,還需要有證據證明雙方是否有借款的合意,就像上面第一種情況中的小案例所示,張三認可借款的事實,就說明雙方有借款的合意,就能說明借款合同是成立的,故而李四美能夠勝訴。
在本第二種情況下,李四美只有轉賬憑證,而張三又不承認借款事實的存在,此時借款合同是否成立還尚不能得出結論,因而還需要雙方繼續(xù)出示證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zhí)峁┳C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
回到第二個案例中,張三說一萬元是李四美償還之前的借款,那么張三應當就這個主張?zhí)岢鲎C據來,他沒有提出或提出的證據不能夠證明他之前給李四美借過錢,不能證明一萬元是李四美償還借款的,則李四美勝訴。
二、敗訴的情況
張三是一個窮鬼加酒鬼,沒錢喝酒的他去找富婆同學李四美借錢,李四美念在昔日同學的情分上,給張三微信轉賬出借了一萬元,張三也念在昔日的同學之情上,毫不客氣地收了錢,但是沒有出具任何書面的東西,口頭承諾一年以后歸還。
一年后張三未償還借款,李四美訴至法院。
庭審中李四美出示轉賬憑證,張三否認借款事實,他主張一萬元是李四美給他還的錢,并且當庭拿出一張李四美簽過字的借條,并且借款時間和還款時間能夠相對應。
根據前文引用的法條,當張三否認借款事實后需要出示證據,張三出示證據后,李四美仍然要出示證來證明其主張。
在本案例中,張三否認借款提出了一份相當有說服力的證據,這就需要李四美再一次出示證據來證明借款成立,而她除轉賬憑證外再無其他證據,這種情況之下,她就會敗訴。
提醒讀者朋友們:給他人借錢時要做到:一、轉賬留痕跡;二、簽訂書面借條或者合同;三、約定違約責任。
手里有借條該怎么打官司1、如果借條上約定的還款期限已經到期、對方沒有還款的,可以起訴;如果未到約定的還款期限,尚不能起訴。2、如果借條上未約定還款期限:自債權人催要、并給予債務人合理期限償還后,超過確定的償還期后可以起訴,訴訟時效是3年。3...
李某和王某是朋友關系,雙方經?;ハ嘟杩钜越鉀Q資金需要。2018年3月,李某通過銀行轉賬45000元到王某的銀行賬戶,雙方口頭約定了歸還的時間,然而至今王某沒有歸還的意思。為此,李某咨詢我們,沒有借條,僅有轉賬記錄能否證明借貸關系的成立,...
作者:唐青林、李舒、黃凱麗來源:法客帝國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法院應結合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綜合判斷民間借貸關系是否成立裁判要旨民間借貸法律關系的成立不能僅依據借款合同、借條和轉賬憑證等形式要件進行認定,尚需結合借款的用途、資金的流向以及當事人之...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法院應結合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綜合判斷民間借貸關系是否成立 裁判要旨 民間借貸法律關系的成立不能僅依據借款合同、借條和轉賬憑證等形式要件進行認定,尚需結合借款的用途、資金的流向以及當事人之間的親密關系等實質要件綜...
僅有金融機構轉賬憑證,能否認定民間借貸關系 【案情】 上訴人(原審原告):楊某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彭某 2010年12月17日,楊某通過自己工商銀...
【案情】 景小甲系景某的女兒,陳某與景某系朋友關系,兩人因生意經常有經濟來往。2007年陳某向景某的銀行賬戶轉入30萬元。2010年景某病重,就與陳某簽訂了協(xié)議書一份,對于2006年至2010年間的所有生意往來資金均進行了結算,并立下遺囑...
一對夫妻離婚后,二人的銀行賬戶仍有多筆錢款往來。后前夫以歸還借款為由,要求前妻返還轉賬的錢款及利息共計7萬余元。這些錢真的是借款嗎?近日,蘇州市虎丘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判決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阿峰與阿蘭于2017年2月登記離婚,雙方約定女兒由男...
有欠條就行,有轉賬證明更好。十萬元借條打官司需要轉賬匯款記錄嗎也可以是業(yè)務資金周轉,憑轉賬匯款記錄起訴借貸幾乎沒有證據效力如果有合法的借條不需要轉賬匯款記錄,轉賬匯款只是資金周轉的一個過程。同時轉賬匯款記錄也不能就證明借貸關系,可以是借貸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guī)定,打債務糾紛官司時當事人應提供相關的有效證據。掌上法律顧問小編提醒您,當事人能否勝訴,提供的證據是否有效很重要?民間借貸糾紛打官司要提供的證據1第從書面證據上講,當事人應考慮合同,借據,公證書和發(fā)票等...
民間借貸案件中,原告僅憑借金融機構轉賬憑證作為證明借貸關系已經發(fā)生的證據而起訴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十七條對此問題作了規(guī)定——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