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訴具有以下特點:1、反訴與本訴當事人的訴訟地位具有雙重性,本訴的原告是反訴的被告,反訴的原告仍然是本訴的被告。2、反訴請求是獨立的,反訴的訴訟請求與本訴的訴訟請求既是相互牽連,又各自獨立的兩個不同的訴訟請求。3、反訴的目的在于抵消、吞并本訴原告所主張的民事權益。 離婚訴訟是夫妻一方以解除婚姻關系為訴訟目的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訴訟。離婚訴訟的提起必然引起與婚姻關系關連的財產關系和撫養(yǎng)關系,所以離婚訴訟實際上解除婚姻關系、財產和子女撫養(yǎng)三訴的合并。從另一外角度出發(fā),離婚訴訟有廣義的狹義之......
對于離婚類的案件,人民法院是應當進行調解的。一般調解是在開庭前進行,這不算第一次開庭。調解成功的,是需要以調解的方式結案的。調解不成功的,是需要及時作出判決的。 法院進行離婚調解工作是貫穿于整個離婚訴訟過程中。離婚調解一般分為三個階段:訴前調解、庭前調解、訴中調解。 第一階段:訴前調解。 訴前調解過程,類似于一場法院談話,法官會詢問雙方的基本情況、離婚的原因、夫妻財產的基本情況以及是否第一次訴訟等問題。如果法院能夠調解離婚,會當庭開出交訴訟費的單據,讓當事人補交訴訟費后,出具調解書來解除雙方婚姻......
庭審一般按以下流程進行: (一)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 (二)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 (三)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或者答辯; (四)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 第一百三十四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 離婚案件,涉及商業(yè)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第一百三十五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需要進行巡回審理,就地辦......
可以的。 判決書的最后一段,就是交代你有上訴的權利以及什么時間上訴的。你仔細看一下。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本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交納上訴案件受理費xx元,上訴于xx中級人民法院。
庭審一般按以下流程進行: (一)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 (二)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 (三)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或者答辯; (四)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根據《中...
庭審一般按以下流程進行: (一)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 (二)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 (三)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或者答辯; (四)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
訴訟離婚的程序怎么走訴訟離婚分為三個階段:起訴、審理、判決。一、起訴訴訟離婚的程序怎么走首先就要起訴。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后...
一、離婚案件可以上訴嗎?離婚一審的程序是什么? 到法院起訴離婚,當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遞交《民事訴狀》,訴狀中應注明離婚的訴訟請求及事實和理由。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后,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
一審判決準予夫妻倆離婚,被告不服可以在一審判決書送達15天內提出上訴。如果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法院會以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二審是終審。有了二審準予離婚的判決書,離婚當時就生效了?!睹袷略V訟法》規(guī)定: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
一、離婚案件可以上訴嗎?離婚一審的程序是什么? 到法院起訴離婚,當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遞交《民事訴狀》,訴狀中應注明離婚的訴訟請求及事實和理由。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后,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
訴訟離婚程序它分為三個階段:起訴、審判和判決。離婚案件起訴的時候,起訴的一方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和副本。訴狀包括以下的幾個方面內容:第一、原告的、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以及現在的住址等;第二是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如果您是原告的話,復雜些,您需要提交撤訴申請,簡單點,您只要不交訴訟費,或者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法院會自己按照撤訴給您算的。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九條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
—————————————————————————————————————————第一審普通程序全過程問答 一、起訴和受理 (一)起訴應當具備什么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