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
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guī)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guī)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規(guī)定的相應資格條件。由同一專業(yè)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人。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招標人不得強制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不得限制投標人之間的競爭。
此條是我國對投標聯合體共同投標活動的唯一的直接法律依據。它對投標聯合體各方的資質條件、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對中標項目承擔的責任、不得強制共同投標等做了非常原則和概括的規(guī)定,但是理論和實踐中遇到的關于聯合體的法律性質、牽頭單位的選擇與權利義務、聯合體內部對中標項目如何有效地管理和運作、聯合體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聯合體各方對內對外的違約或侵權責任及其分擔等等問題,我國法律并未規(guī)定,作者將對這幾個問題的思考闡述如下。
《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中對聯合體投標均有規(guī)定,這些規(guī)定的內容都是一致的。即我國現行招投標法律法規(guī)中規(guī)定的聯合體類型是合伙型投標聯合體,屬于《民法通則》第52條規(guī)定的合伙型聯營。這種聯合體是一個臨時性的組織,不具...
1、聯合體承包的聯合各方為法人或者法人之外的其他組織。形式可以是兩個以上法人組成的聯合體、兩個以上非法人組織組成的聯合體、或者是法人與其他組織組成的聯合體。 2、聯合體是一個臨時性的組織,不具有法人資格。組成聯合體的目的是增強投標競爭能力...
1、聯合體承包的聯合各方為法人或者法人之外的其他組織。形式可以是兩個以上法人組成的聯合體、兩個以上非法人組織組成的聯合體、或者是法人與其他組織組成的聯合體。2、聯合體是一個臨時性的組織,不具有法人資格。組成聯合體的目的是增強投標競爭能力,減...
隨著經濟的發(fā)展,結構復雜的大型建設項目愈來愈多,承包單位為了承攬不適于自己單獨承包的工程項目而與其他單位組成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去投標,可以滿足因工程建設項目投資規(guī)模大、綜合條件要求高或者為了優(yōu)勢互補提高競爭力等因素。目前,我國現...
相關規(guī)定如下: 我國組成投標聯合體共同投標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31條: 1、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 2、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guī)定或者招標...
工程建設投標聯合體主要有如下法律特征: 1.主體的有條件性。《招標投標法》規(guī)定,聯合體各方均應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guī)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guī)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規(guī)定的相應資格條件。法律或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提...
請參閱第三十一條【釋義】本條是關于聯合體投標的規(guī)定。 一、對本條所規(guī)定的聯合體投標,作以下說明:(1)聯合體承包的聯合各方為法人或者法人之外的其他組織。形式可以是兩個以上法人組成的聯合體、兩個以上非法人組織組成的聯合體、或者是法人與其他組...
法律咨詢:投標有效期從什么時候起計算? 回答: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有關內容的規(guī)定 第二十五條投標人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依法招標的科研項目允許個人參加投標的,投標的個...
聯合體投標,是指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的行為。對于聯合投標可作以下理解:(1)聯合體承包建筑工程的聯合各方為法人。形式可以是兩個以上法人組成的聯合體,組成各方應具備一定的條件。根據規(guī)定,聯合體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