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中止與延期審理的區(qū)別有什么
訴訟中止是指在訴訟過程中,訴訟程序因特殊情況的發(fā)生而中途停止的一種法律制度。訴訟中止與延期審理兩者十分相似,都是因法定情形而在訴訟中停止繼續(xù)進行訴訟活動,但是兩者也存在者重要區(qū)別:
一、適用范圍不同
訴訟中止可以發(fā)生于訴訟程序開始以后一直到判決作出以前的任何訴訟階段,而延期審理則只能適用于開庭審理階段。
二、適用效果不同
訴訟中止將造成本案訴訟程序的中途擱置,受訴法院和當事人、其他訴訟參與人就本案的一切訴訟活動都應當停止進行;延期審理只是將本案開庭審理的日期拖延,有關(guān)訴訟活動并不因此停止,比如通知證人到庭。
三、恢復審理方時間不同
訴訟中止的法定情形來自于訴訟外,何時恢復訴訟,通常受訴法院是很難左右的;但是延期審理的法定情形來自于訴訟之中,恢復審理的日期通常由人民法院確定。
四、法定情形不同
延期審理適用于: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情形的;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diào)取新的證據(jù),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diào)查的;其他應對延期的情形。中止審理適用于: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quán)利義務承受人的;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jié)果為依據(jù),而另一案尚未審結(jié)的;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以上就是小編對“訴訟中止與延期審理的區(qū)別有什么”問題進行的解答,現(xiàn)實生活中的實際情況是比較復雜的,所以需要我們具體分析,如果您的情況比較復雜,律聊網(wǎng)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第一百四十六條規(guī)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diào)取新的證據(jù),重新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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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第一百四十六條規(guī)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diào)取新的證據(jù),重新鑒...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第一百四十六條規(guī)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diào)取新的證據(jù),重新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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