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法釋[2012]21號《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一百二十七條規(guī)定: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已經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案件起訴至人民法院后,需要繼續(xù)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七日內作出決定,并通知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 決定繼續(xù)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的,應當重新辦理手續(xù),期限重新計算;繼續(xù)使用保證金保證的,不再收取保證金。 人民法院不得對被告人重復采取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措施。 擴展資料: 案子到法院后的程序 開庭時間包含在審結期限內,具體開庭時間由法院安排 一、簡......
法院判決生效后,取保候審措施自動解除。判決實刑的收監(jiān)羈押服刑,判處緩刑的進入考驗期間。如交納保證金,被告人或者近親屬可以持收據到公安機關辦理退回手續(xù)。 法律規(guī)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125號)第九十七條 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本規(guī)定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有關規(guī)定,也沒有重新故意犯罪的, 或者具有本規(guī)定第一百八十三條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審、變更強制措施的同時,公安機關應當制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通知銀行如數退還保證金。 被取保候審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
被批捕后可以取保候審,但是要滿足取保候審的條件。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
案子到了檢察院可以取保候審的,具體取決于案件的實際情況。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jiān)視居住。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
在刑事訴訟中,進入法院二審階段也可以有取保候審的。 刑事案件雖然到了法院二審階段,但如果二審法院被告人符合《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所規(guī)定的取保候審情形之一的,仍可以依法對被告人予以取保候審。 只是在司法實踐中,在二審訴訟中被告人被取...
取保候審不能離開所在的縣市,不能出省。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guī)定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guī)定: (一)未經執(zhí)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fā)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zhí)行機關報告...
被批捕后可以取保候審,但是要滿足取保候審的條件。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
法院判決生效后,取保候審措施自動解除。判決實刑的收監(jiān)羈押服刑,判處緩刑的進入考驗期間。如交納保證金,被告人或者近親屬可以持收據到公安機關辦理退回手續(xù)。 法律規(guī)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125號)第九十七條 被取保候審人...
最高人民法院法釋[2012]21號《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一百二十七條規(guī)定: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已經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案件起訴至人民法院后,需要繼續(xù)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七日內作出決定,并通知人民檢察...
已經被法院判決的,一般就不可以取保候審了。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在法院審理過程中,如果被羈押的被告人符合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所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的,可由法院決定予以取保候審。 但是,在法院判處刑罰后,除非屬于以下情形之一的,正常情況下不可能再...
開庭后被收監(jiān)可以辦理取保候審,但是要看你犯罪的程度與審理的進度。 開庭后被收監(jiān)指的是被羈押在看守所,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取保候審,是否批準由法院決定。 開庭后被判刑,已經入獄服刑,則不能取保候審,符合減刑條件的可以申請減刑,能否減刑取決...
法院判決生效后,取保候審措施自動解除。判決實刑的收監(jiān)羈押服刑,判處緩刑的進入考驗期間。如交納保證金,被告人或者近親屬可以持收據到公安機關辦理退回手續(xù)。 法律規(guī)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125號)第九十七條 被取保候審人...
最高人民法院法釋[2012]21號《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一百二十七條規(guī)定: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已經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案件起訴至人民法院后,需要繼續(xù)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七日內作出決定,并通知人民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