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壽保險的保險金法院是不可以執(zhí)行的。
個人保險資產不會被查封、凍結?
個人保險資產可以避稅避債?
《合同法》第七十三條: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保險法》第二十四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合同法解釋》第十二條:合同法第七十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是指基于扶養(yǎng)關系、撫養(yǎng)關系、贍養(yǎng)關系、繼承關系產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養(yǎng)老金、撫恤金、安置費、人壽保險、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權利??偨Y:人壽保險不屬于債務的追償范圍,賬戶資金不受債務糾紛困擾。
《遺產稅法草案》第五條:不計入應征遺產稅總額的有:(四)被繼承人投保人壽保險所取得的保險金。
《繼承法》規(guī)定:保險資金受益人可唯一指定。
功用一:保險保障,規(guī)避風險
1、人身風險——生命價值
別人都說我很富有,擁有很多財富,其實真正屬于我個人的財富是給自己和親人買了充足的保險?!罴握\
李嘉城的這句話成為許多壽險業(yè)務員名片上的宣言,其實,這句話的智慧在言語之外。
人生在世,要面臨很多風險,其中最具打擊力和破壞力的,就是重大疾病和意外傷害了。家人的一場大病,可能使我們多年的積蓄一掃而光。災后重建,那可真是任重而道遠了。更可怕的是,花光的積蓄,家人的病還治不好,四處舉債而債臺高筑,或舉債不得而只能讓病人受苦而無能為力,那么這個家庭生活之辛酸苦楚便可想而知了。除此之外,還有意外傷害,意外是每個人都不可避免的,遭受意外,或死或殘,不死不殘那是些天地造化,即使如此也得花一大筆醫(yī)療費。如果不幸傷殘或身故,留給你身后親人的,將是一種怎樣的傷痛?你不忍如此,那就要早做準備,你只需要每年拿出幾千塊錢,買一份保險,當這些事情發(fā)生時,保險公司的賠款將幫助你的家人度過難關!
比如你貸款30萬元買了房子,那么你的家庭需要的保障至少是30萬元。你可以給家庭的主要勞動力買30萬元的保障,如果不幸發(fā)生意外,主要勞動力喪失勞動能力,或身故,保險公司30萬元的賠款將幫助你的家庭還清房貸,不至于因無錢還貸而被迫搬出房子。如果沒有保險,發(fā)生意外,家庭既喪親,又無家可歸,那將是何等的凄涼!
2、規(guī)避企業(yè)合伙人的風險
個人壽險保單能在企業(yè)所有者、合伙人或關鍵人物死亡時提供資金。
在某一個合伙人死亡后,原有的伙伴關系通常便不復存在,其他健在的合伙人可以建立新的企業(yè)。為了解決在某個合伙人死亡后企業(yè)的持續(xù)經營問題,合伙人通常簽訂買賣協(xié)議,規(guī)定已故合伙人所有者權益的買賣條件。
3、以保單指定受益人的方式,規(guī)避債權人的風險
假如你是債權人,那么你對你的債務人具有保險利益。為了避免債務人意外身故給你的債權帶來損失,你可以給你的債務人買一份人身保險,并指定你為受益人。這樣,如果債務人(被保險人)發(fā)生意外身故,你可以從保險公司獲得相當于你的債權的賠償。
功用二:子女教育,規(guī)劃未來
教育對現代人的重要性是無可置疑的,家長們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接受良好的教育,可是,在未來教育費用看漲的今天,你準備好了嗎?
有人統(tǒng)計,從孩子出生到大學畢業(yè),要花大約30萬元左右,這還是較保守的估計。因此,為人父母的你,應該早做準備?,F在市場上銷售的子女教育類型的保險較多,從孩子出生到成人,都有適合的險種。
功用三:創(chuàng)造應急現金
人壽保險單大多具有現金價值,這些現金價值是屬于你的,你可以保單借款,盤活資金,這是一種較快捷的融資方式。
保單借款的好處:
1、可以滿足資金短期周轉的需要,讓手上的“死”保單變成“活錢”。
2、保單借款手續(xù)簡單,當天即獲得資金。
3、保單貸了款,其原有的保障功能仍有效,年底同樣能夠參與分紅。
4、不形成債權債務關系,因此,萬一到期不還,不會追究債務責任。
一般貸款是指債權人借錢給債務人,兩者簽訂協(xié)議,約定債務人到期還本付息。
功用四:養(yǎng)老規(guī)劃,安享晚年
養(yǎng)老并不是四十歲,六十歲以后才考慮的事情,那時候再考慮,怕是晚了,你將錯過很多。越早考慮養(yǎng)老,你所花的錢越少,積攢起來的養(yǎng)老金越多。三十歲買一份養(yǎng)老險,要比五十歲買同樣的一份養(yǎng)老險少花一半的錢。辛苦工作的你,為你的晚年準備好了嗎?
功用五:合理避稅,實現財產代際增值
1.凡指定了受益人的,保險給付可不計入遺產總額
我國《保險法》第64條規(guī)定:“被保險人死亡后,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一)、沒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贝颂幍谋槐kU人的繼承人即是法定受益人。
需要指出的是,法定受益人與前述指定“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雖然都是將保險金給付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但二者在性質上有著根本區(qū)別。前者源自法律的規(guī)定,后者則來自被保險人或投保人的指定。前者所得的是遺產,需繳納遺產稅,并在遺產的實際價值范圍內承擔償還被保險人生前所欠債務的責任;后者所得的是保險金,無須繳納遺產稅,也無須償還被保險人所欠債務。
案例:
10歲的張某的父母有1000萬資產,由于擔心到時要繳納龐大的遺產稅,于是張某的父母就想把財產在生前轉移給張某。
方案一:可在子女未成年的時候,以父母為投保人,子女為被保險人,同時子女為受益人的方式,投保生存保險。這樣,滿期給付保險金歸于子女,即為子女自有財產。
方案二:可投保以父母為被保險人而子女為受益人的終身壽險,這樣,在父母萬一意外身故后,子女可以得到保險金,以這筆款項作為繳納遺產稅的資金來源他們
就不必為應付遺產稅而不得不考慮出售房產或其他固定資產了。
2、保險給付可享受減免個人所得稅待遇
3、實現代際增值
西方國家為什么一代富過一代?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他們購買了高額的壽險。壽險給付的避稅功能避免了資產的縮水,同時,給付金額一般又高于當初購買保險的金額,所以,壽險可以實現代際之間的財產增值,使一代福過一代。
功用六:保全資產(財產私有化)
1.債權債務活動中,對人壽保險不得提出代位權求償,使財產私有化。
保險是企業(yè)主最好的保全資產的工具。保險法規(guī)定,保險單是不能被凍結或拍賣的,被保險人領取保險金是受法律保護的,不計入資產抵債程序。美國安然公司的老板,之所以在破產后依然過著高品質的生活,就是因為在安然公司破產前他和他太太一次性購買了一大筆人壽保險,借由美國法律的規(guī)定而使自己獲得了大量資金的保全。
2.進行遺產分割時,保全不宜分割的遺產。
功用七:抵御通貨膨脹
72法則:72/通貨膨脹率×100%=資產貶值到一半所需的年數
若以溫和膨脹率3%來計算:1000萬資產只需要24年就貶值了一半,即500萬,也就說24年后它只相當于目前500萬貨幣的實際購買力。因此,如何善用投資理財手段,使資產在安全保值的基本上穩(wěn)步增值日益成為大家關心的問題。
分紅保險具有抵御通貨膨脹的作用。分紅險要求保險公司將分紅保單帳戶的投資受益的至少70%分配給保單持有人或投保人,因此分紅險具有抵御通脹和資產保值的效果。分紅保險近年來已成為世界保險市場的主流產品。
法院不會執(zhí)行保單的,放心吧!即使離婚了保單上的所有收益還是你的,法院無權介入。
保險公司不可以起訴你的。因為屬于不同的兩種性質的行為。肇事者和你之間是侵權行為關系,你與肇事者就此達成協(xié)議,進行了賠償,由此了結;而保險公司與肇事者之間是關于保險合同履行的合同關系,是否賠付你只是其中的一個考量因素,但他們之間的民事合同關系與你無關,肇事者可以起訴保險公司以求的賠償,但保險公司卻不能起訴你,因為你不是適格被告,其有主張應針對肇事者提出。最多肇事者要求你反還多給你的那些賠償,但由于你和他之間已經有了相應的賠償協(xié)議,并且依其履行,即便他起訴你也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因為人身損害導致公民死亡的,那么侵權人是必須承擔相應民事責任的,而在民事責任的賠償中有一項就是死亡賠償金。
因為人身損害導致公民死亡的,那么侵權人是必須承擔相應民事責任的,而在民事責任的賠償中有一項就是死亡賠償金。但是知道歸知道,這筆死亡賠償金到底由誰來出恐怕許多人都不了解這個問題。所以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工傷死亡賠償金由誰給付這個問題。
其實關于工傷死亡賠償金給付這個問題,要分為兩種情況來看:
第一種,在正常情況下的賠償人:
如果員工因工傷死亡......
一般情況下受害方可以自行墊付醫(yī)藥費。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guī)定,在一些特別情況下,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
首先,墊付前提是發(fā)生了三種情形造成受害人人身傷亡:
一是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是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是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其次,墊付金額不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相應的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且墊付金額為搶救受傷人員所必須支付的相關醫(yī)療費用。
再者,保險公司有權就墊付的搶救費用向致害人追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