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民事裁定書寫錯了,應該給予糾正,重新制作。 針對法律文書誤寫、誤算,訴訟費用漏寫、誤算和其他筆誤,民訴法專門規(guī)定了補救措施,即法院可通過民事裁定書的形式予以補正,說明情況、改正差錯,并送達當事人。這說明立法上已經預見到法律文書筆誤的情形,也反證法律文書筆誤存在的某種現實合理性。 當然,司法文書具有嚴肅性、公正性,一些生效裁判文書還具有生殺予奪的性質,事關當事人巨大權益,決不可等閑視之,否則將影響公平正義,傷害司法公信。 但是,站在公允、客觀的角度,我們也無需過度解讀筆誤現象,只要......
解決辦法 1、盡快去立案庭,一般立案后要分法官的,沒有那么快送達,在送達之前給法官說下修改下內容,如果已經送達了,可以變更訴訟請求的,去立案庭咨詢工作人員他們會處理的 2、原告通過核實發(fā)現確實寫錯被告名稱的,主動提出撤訴的案件也比較多。因為被告名稱錯誤,訴狀中被告名稱與實質被告名稱不相符合,會直接影響當事人權利義務,造成駁回原告訴訟請求;若審判中沒有發(fā)現名稱錯誤而判令被告承擔法律后果的,還會直接影響到執(zhí)行程序中原告權利實現。對此,原告撤訴是糾正自己訴訟錯誤的行為,應予準許 3、第三種做法:對原告......
1、能不能增加訴訟請求,要看法院的意見的。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受理勞動爭議案件后,當事人增加訴訟請求的,如果訴訟請求與訴爭的勞動爭議具有不可分性,應當合并審理;如果屬于兩個獨立的勞動爭議,應當告知當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但是,法律并沒有嚴格規(guī)定什么情況下屬于增加的訴訟請求與起訴的勞動爭議具有不可分性,這需要人民法院來判斷。...
不能。發(fā)回重審是上一級人民法院對下一級法院已經判決的案件經二審程序審理后的處理結果,本級人民法院審委會討論的案件因為還沒出結果,直接決定怎么處理,是判決還是裁定或再調解就可以了,如果發(fā)現違反程序或實體法律,直接糾正并決定如何處理就完了。
生效的法律文書是不能隨意更改的,但是在實務中,可能在判決書中產生了筆誤,比如日期寫錯、賠償金額計算錯誤的情況,法院可以出裁定更正。
鎮(zhèn)江京口辦理離婚日期,參考如下規(guī)定: 離婚有兩種方式: 一、協議離婚:前提是三個: 1、雙方同意離婚; 2、對孩子撫養(yǎng)問題達成協議; 3、對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協議離婚的話,帶上結婚證、身份證明等文件就可以當即辦妥。 二、訴訟離婚: 3個前提...
這個問題是分情況的 一、退休金變多了。 1.判決書上寫是甲每月支付乙400元至期滿,那么只要甲的退休金為400以上,法院的強制執(zhí)行至期滿前不會變更。 2.判決的是固定的金額,只是甲一次還不清,所以每月扣400,那么這種情況下,如果法院認為扣...
1,請其重寫判決書,然后收回以前的判決書。法院一般會這樣做,大概是因為他們內部也有相關考核,寫錯判決書也有責任2,請求法院補發(fā)一份裁決書,裁定更正原判決中的錯誤。
可以通過法定程序進行更改的。 1、如果只是判決書中存在筆誤,不影響具體判決結果的,則可以直接由原審法院通過裁定的方式進行更正。 2、如果是一審判決尚未生效的,則當事人可以在上訴期內上訴,如果經二審法院審理,認為原判決金錯誤的,則可以依法進行...
1、對于沒有發(fā)生法律效力的一審判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訴。 2、對于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發(fā)生有違反法律規(guī)定、存在錯誤的,法院可以依職權進行再審,當事人也可以申請再審。 相關法律規(guī)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
1、對于沒有發(fā)生法律效力的一審判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訴。 2、對于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發(fā)生有違反法律規(guī)定、存在錯誤的,法院可以依職權進行再審,當事人也可以申請再審。 相關法律規(guī)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