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開全部
借貸糾紛案件是最常見的民事案件,也常被視為較“好辦”的案件,而各類相關的民事法律法規(guī)、司法解釋也規(guī)定的較為詳細、周密。
但近期在司法實踐中卻常遇到這樣的案件:約定利率及借期卻未約定逾期利率的借貸關系中,借期屆滿后一段時間后而訴訟。
這種借貸案件中,關于約定期間內的約定利息可以依約定或法定(當約定超過法定標準時)處理,一般沒有爭議,而對于逾期利息的處理方式和計算標準,實踐中卻有多種做法,這些做法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1、不予保護;2、比照約定期間內的約定利率(前提是該利率不超過法定范圍)計算;3、按銀行同期同檔貸款利率計算。
此外在后兩種做法中,如果借款方一直未支付利息,關于計息的基數(shù)又有兩種標準:1、以借貸發(fā)生時的本金為基數(shù);2、以借貸約定期間屆滿時的本息合計為基數(shù)。
以上種種?孰是孰非,詳述如下。
不予保護說認為對逾期利率既無約定,應視為無利率,對此利息要求,不應給予司法保護。
這似乎與合同的嚴守原則及合同法第211條的規(guī)定(無約定視為不支付利息)是一致的。
但嚴守原則對于一方已經(jīng)違約的相對人而言是沒有意義的,且在這種情況下機械地適用第211條,又顯失公平,因為約定期間內,雙方曾有約定利率,由于借方違約而致逾期,將這樣的“無約定”視為貸方不要求利息顯然是不公平的。
逾期不履行還款義務系是一種違約行為,從道義上講,這樣做無疑是在縱容這種嚴重破壞市場信用秩序的行為(我國的這種狀況尤為人所擔憂);從法律上看,《合同法》第207條明確規(guī)定了未按約還款,應支付逾期利息,同時該法第113條規(guī)定:違約的賠償責任應“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
這里的利益既指依合同實際可取得的利益,更是指一種預期利益即可能取得的財產(chǎn)增值利益。
在借貸關系中,貸方按約給付貸款后在約定期間屆滿后的本息,應是其依合同應得的直接利益,而因借方違約而致的逾期利息,則應理解為貸方預期的可得利益,這兩種利益均應得到法律的保護。
從所有權的角度出發(fā),利息是基于所有權的一種法定孳息,無論是在約定期間內還是在其之外,它都是貨幣所有者依法應享有的權利。
換句話說,逾期利息是非給不可的,即使沒有約定(除非所有權人放棄)。
那么是否就應依約定期間內的約定利率來計息呢?回答這個問題前,先設想一下當初約定利率的背景,這種利率是針對特定的相對人、特定的借期與資金的使用風險等因素而確定的,這個利率可能很高,也可能很低。
而在逾期利率的確定上,上述幾種特定的因素顯然都發(fā)生了很大的變化:一般而言,相對人的信用降低了,償還能力也下降了,借期更是屆滿了,再按原來的利率計息,顯然沒有合理合法的依據(jù)。
換而言之,若將原利率適用于逾期過程中,則是將逾期-這種違約行為的表現(xiàn)視為原借款合同在同等條件下的自然延續(xù),這等于抹去了這種行為的違法性,顯然是不妥當?shù)摹?br/>在實踐中,也會帶來如下的兩種弊端:1、如果原利率較高,雖然可被視為一種對違約人的懲罰,但這種懲罰一方面缺少法律上的依據(jù),我國法律一般是不認可懲罰性賠償?shù)?;另一方面也可能因借方的還款能力所限而難以實現(xiàn);2、如果原利率較低,則一方面如前文所述,放縱了違約;另一方面也使貸方的損失處于繼續(xù)擴大的狀態(tài)。
現(xiàn)在只有銀行利率說了,唯一的結果當然有最充分的理由。
首先要回答的是這個利率是從何而來。
在民法的理論和實踐中,法學家們發(fā)明了一種解決類似問題的方法:尋找一個能夠反映整體水準的平均標準。
例如在確定無固定收入之人的誤工損失時,通常的做法是以當?shù)仄骄娜司杖霝闃藴剩恢北粯藴蕟栴}所困擾精神損失賠償問題,我國的立法者也有意制定類似的標準。
運用這個方法,現(xiàn)在的問題是為逾期利率確定一個社會平均值。
再看國家的銀行利率,在我國,銀行利率是由中央銀行根據(jù)一定時期內國家政治、經(jīng)濟的整體情況及發(fā)展需要等綜合因素而制定的,它最能反映這個時期的經(jīng)濟運行狀況和市場中貨幣資金的平均增值能力,雖然其中也有一定的宏觀調控的因素,但在市場經(jīng)濟的條件下,它主要還是服從和服務于市場的整體要求。
因此,如果在社會總貨幣資金的流動中,存在著一個平均增值率的話,國家銀行利率應是最貼近這個值的標準。
而且,從司法成本與效率的角度看,得到和運用這個標準,都是相當簡便的事。
在我國的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中,最高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第124條規(guī)定“借款雙方因利率約定發(fā)生爭議,如果約定不明,又不能證明的,可以比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這條規(guī)定在司法實踐中常見于對約定期間內利率爭議的處理,但它可否適用于逾期利率的計算呢?從字面上看,《意見》124條并未將這種計息方法局限于“約定期間”,這個疑問來至于我們在司法過程中,人為地縮小了它的適用范圍;從實質上看,處于訴訟的借貸糾紛,爭議的主要方面就是利率,而且主要是逾期利率,因為約定不明一般源于“字跡不清”或“不同理解”以及對逾期利率沒有約定,從常理以及數(shù)量上看,前兩種情況的發(fā)生機率相對后者要小的多。
這一點與《意見》124條的規(guī)定是完全相符的。
因此,《意見》124條立法原意本身就包括了比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無約定的逾期利息。
所以說,以銀行利率說解決問題,不但最為合理、科學和簡便,而且能與現(xiàn)行法規(guī)保持一致。
最后,需要解決的問題是計息的基數(shù)。
首先還是要回到《合同法》第113條的規(guī)定:違約責任的賠償范圍包括預期的可得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逾期利息是這種預期利益的具體表現(xiàn),因此它不應超過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的預見。
在借貸合同訂立時,借款方的合理、正常的預見應是按時還本付息,若靜止在約定期間屆滿的這一刻,貸方的預期利益應是借款本息總額。
同理,逾期之后,其利息的計算則應以這個本息總額為基數(shù)。
反過來看,若以借款時的本金來計息會推出什么樣的結論呢?在同樣的一筆借款到期后,可以假設這樣的兩種情形:一人歸還了本息,又以銀行利率將本息借回;另一人則拒不歸還。
顯然前者是一種守法行為,而后者則反之,但是若以本金計算逾期利息,后者所付的利息總額卻要比前者要少。
法的作用之一便是提高違法行為的成本和風險,如果法律規(guī)定違法行為可以降低成本,這顯然是不合邏輯的。
以本息總額計息似有“復利”之嫌,其實不然。
《意見》第125條與《合同法》第200條所規(guī)定的“復利”的一個重要條件是在借款期滿前(一般是在借款之時)在本金中扣除利息或在約定期間內多次計息時的所謂“利滾利”,而在逾期利息的計算是基于約定期滿后,一次性的計息,不存在“復利”問題。
綜上所述,可以用一個公式來回答本文的標題所問:未約定利率的逾期利息=到期后的本息總額×銀行同類貸款利率×逾期時間。
首先,按你對帳單日期,你不一定可以享受完50天的免息期
如不能全額償還透支金額的話,可按帳單上的最低還款金額還款,余下未還金額,按每天‘萬分之五’收利息,如果你連‘最低還款額’都不還的話,銀行會罰個滯納金15元,外加最遲還款日起計算,欠款的利息,并按月計收復利
按最低還款額的話(一般全額的十分之一),對你個人信用無影響
反之有影響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應向國稅部門申報增值稅。
對于價外費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第一款作了明確解釋: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xù)、補貼、基金、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裝費等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因此,收取的違約延期付款利息屬于價外費用,應當申報繳納增值稅。
以已出賬單中總欠款數(shù)的日息萬分之五計算。
你17號沒有還款那就是你逾期了,逾期了利息是從你刷卡第二填開始計息,每天萬分之五。
你算下來最長還款期是五十天左右,差不多的。
付貨款逾期的違約金是一種常見的商業(yè)糾紛,通常在采購合同中有所規(guī)定。當買方未能按時支付貨款時,賣方有權采取一些措施來保護自己的利益。其中一種措施是要求買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對于企業(yè)來說,付貨款逾期的違約金是一種重要的收入來源。然而,如果企業(yè)沒有正確處理這些違約金,就會給自己帶來嚴重的財務風險。本文將介紹付貨款逾期的違約金的賬務處理方法。 一、賬務處理方法 1. 應收賬款科目 在企業(yè)收到買方支付的貨款時,應該將該筆款項記為應收賬款。當買方未能按時支付貨款時,企業(yè)應該在應收賬款中記錄相應的逾期......
法院判決的利息記入...
買賣合同未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違約金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受人違約為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的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違約金。2003年12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三條規(guī)定:關于罰息利率問題。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償還的貸款)的罰息利率由現(xiàn)行的日利率2.1%變更為借款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水平。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利率由現(xiàn)行的日利率0.5 ‰變更為借款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
交逾期支付貨款的利息賬務處理-交逾期支付貨款的利息賬務處理流程 在商業(yè)活動中,延期支付貨款是一種常見的情況,這也可能導致企業(yè)面臨著資金短缺的問題。對于企業(yè)來說,及時處理逾期支付貨款的利息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將介紹交逾期支付貨款的利息賬務處理流程,以及如何有效地降低企業(yè)風險。 一、交逾期支付貨款的利息賬務處理流程 1. 確認逾期支付貨款 在逾期支付貨款發(fā)生之后,首先需要進行的是確認貨款逾期的事實。這一步通常需要企業(yè)進行相關記錄,例如與客戶確認貨款支付時間以及逾期支付的金額等。 2. 計算逾......
尊敬的財務部門: 我們的公司一直致力于為客戶提供最優(yōu)質的服務,并保證及時支付貨款。然而,在實際操作中,有時候會出現(xiàn)客戶逾期支付貨款的情況,給我們的公司帶來了一定的財務壓力。為了更好地處理這種情況,我們制定了以下的逾期支付貨款利息賬務處理流...
展開全部按合同約定你方已逾期支付貨款xxx 元,我方現(xiàn)通知你方于三日內支付剩余貨款,否則我方將提起訴訟逾期貨款什么意思?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借款)罰息利率由現(xiàn)行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
客戶收到逾期貨款利息賬務處理 一、背景 假設某公司在今年4月1日向客戶甲公司發(fā)出了一張100,000元人民幣的期貨合約,并約定了交割日期為5月1日。然而,到了交割日期,甲公司并未按照合同履行義務,而是違約了。此時,該公司需要按照合同約定...
貨款逾期利息賬務處理會計分錄 一、背景 企業(yè)的貨款收付業(yè)務是日常經(jīng)濟活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貨款逾期利息的處理也是企業(yè)財務運營中必不可少的一環(huán)。隨著企業(yè)規(guī)模的增長,貨款逾期的情況也越來越普遍。對于企業(yè)來說,及時處理貨款逾期利息可以幫助...
客戶付的貨款逾期利息怎么做賬-客戶付的貨款逾期利息怎么做賬務處理 客戶付的貨款逾期利息是指客戶未能按時支付購買商品或服務的款項,從而產(chǎn)生了逾期利息。對于這種情況,公司需要進行賬務處理,以確保公司的財務狀況得到記錄和準確反映。下面將詳細介紹...
企業(yè)所得稅法》第十條第四項規(guī)定的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屬于行政處罰范疇,不得在企業(yè)所得稅前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企業(yè)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通知》(國稅發(fā)〔2008〕101號)的附件二《企業(yè)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填報說...
逾期收貨款的利息收入賬務處理-逾期收貨款的利息收入賬務處理會計分錄 隨著商業(yè)貿(mào)易的發(fā)展,買賣雙方之間的交易越來越頻繁,貨款收付也日益密切。然而,由于各種原因,有時賣方可能會逾期收貨款,給雙方帶來一定的經(jīng)濟損失。這時,賣方需要按照相關規(guī)定及...
應付票據(jù)是指企業(yè)賒購材料、商品等為了延期付款而開出并承兌的商業(yè)匯票。按照有關規(guī)定,我國商業(yè)匯票的最長付款期限不超過六個月,所以屬于流動負債。應付票據(jù)是指企業(yè)在商品購銷活動和對工程價款進行結算因采用商業(yè)匯票結算方式而發(fā)生的,由出票人出票,委托...
應付票據(jù)到期無力償還的賬務處理 應付票據(jù)是一種企業(yè)為購買材料或服務而向供應商開出的一種票據(jù),承諾在一定期限內支付貨款。然而,當企業(yè)無法按時支付票據(jù)金額時,就需要進行應付票據(jù)到期無力償還的賬務處理。 應付票據(jù)到期無力償還賬務處理的具體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