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交通事故中往往有駕駛員被頂罪或頂包,那么查處后,頂替人該如何定性,該以什么罪刑論處呢? 請先看幾個相關案例。。。隨后解答?! “咐弧 》缸锵右扇送跄尘坪鬅o證駕駛一輛借來的桑塔納轎車,在行駛過程中將停在馬路邊擦洗自行車的馬某連人帶車撞出十余米遠,致馬某當場死亡。肇事后,王某擔心會因此丟官坐牢,在逃離現場后即與其小舅子徐某商量,并找來其做生意且有駕照的堂兄李某,讓李某到公安機關投案替他頂罪。此案后經群眾舉報而真相大白?! 》ㄔ涸谑芾肀景钢校瑢ν跄车男袨槿绾味ㄐ?一開始合議庭存在兩種意見......
一、肇事頂包負全責嗎 頂包人承擔的不是連帶責任,而是事故處理決定書上的肇事責任,或是全責責任,或是主要責任,或是相應責任,并且要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如果是致人死亡,可能還會承擔刑事責任,后果是7年以下有期徒刑。頂包實情被查出來后,還要被追究做偽證的刑事責任。 二、法律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條發(fā)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肇事頂包的車主具體的法律......
交通肇事頂替者犯法嗎無論是頂替的人還是被頂替的人都是犯法的。冒名頂罪案件在刑事的交通肇事案件中時有發(fā)生,冒名頂替的有的是同車的證人,有的是親朋好友,動機各有不同,嚴重的擾亂了司法機關的正常刑事訴訟活動,應該依法查處。冒名頂罪案件在司法實踐中都以包庇罪定罪處罰,筆者認為不夠準確,如果是證人冒名頂罪,則應該定偽證罪。如何區(qū)分包庇罪與偽證罪的界限,是準確打擊的基礎。《刑法》第三百零五條規(guī)定的偽證罪,是指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jié),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
根據法律規(guī)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涉嫌危險駕駛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處拘役并處罰金。 如果因此而發(fā)生交通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按照重罪吸收輕罪的原則,以交通肇事罪從重追究刑事責任。同時還要根據過錯責任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先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在從檢察院批準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這中間需要經過公安機關的偵查,偵查期為一個月(案情復雜的可以由檢察院批準延長偵查一個月)。然后案子移交到檢察院審查起訴,審查起訴一般期限為1個月(當然根...
1.2020交通肇事逃逸罪認定標準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機動車駕駛員在發(fā)生交通事故的同時,擅自逃離事故現場,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脫責任的行為。隨著交通運輸業(yè)的迅速發(fā)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趨勢,...
酒后駕車如今已屢見不鮮,酒后駕車已經成為導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交通事故。如何能夠杜絕酒后駕車已經成為一項重大議題,也是擺在交警部門的一大難題。在我國的刑法中,并未有針對酒后駕駛的相關條款,只是在肇事案件中有所提及,具體的刑法條文如下: JI...
【案情簡介】2013年7月9日21時30分,被告人李某某駕駛制動性能不合格的重型水泥罐車沿城市外環(huán)線由西向東行駛至某路口附近,遇步行橫過馬路的張某某,由于李某某采取措施不當,將張某某撞倒。李某某停車看到張某某倒地不起后,即駕車駛離現場,后將...
交通肇事逃逸處罰規(guī)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的相關規(guī)定,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構成犯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其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并由...
涉嫌交通肇事罪哪些情況可以做無罪辯護 律師對事實與證據做全面細致的審查,認為符合條件的,可以決定做無罪辯護。 比如,犯罪嫌疑人涉嫌交通肇事罪,辯護人如能論證《交通事故認定書》系辦案民警草率制作形成,事故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存在錯誤,該認定書...
一、小轎車肇事逃逸怎么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
交通肇事逃逸行為是指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律法規(guī)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對于受害人或受損財物未做必要的搶救或處理或未按規(guī)定向公安機關報警,擅自逃離現場,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無法確定和追究的行為。如果行為人對肇事情況不明知,而駕車繼續(xù)行...
裁判要旨肇事者在交通事故受傷后被送往醫(yī)院救治,在醫(yī)院救治過程中無法定事由或者正當理由擅自離開事故發(fā)生地,其行為應當認定為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案情2016年11月14日23時許,被告人吳某無駕駛資格駕駛一輛無牌證二輪摩托車,從海豐縣可塘鎮(zhèn)往海...